我市农村老年补贴提高 |
发布日期:2010-09-20 |
市委、市政府新近出台《关于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农村老年居民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60元;社区门诊为辖区所有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每两年为老年人做一次健康检查;对百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的长寿补贴,我市67.51万老年人将得到更多实惠。 《意见》主要包括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度重视老年人精神关爱等内容。主要特点是:进一步体现了正确处理好老年人生活保障和精神关爱的关系,着力全面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水平;进一步体现了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和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的关系,不断提升对老年人的社会优待水平;进一步体现了正确处理好政府主导和社会主体的关系,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老龄事业;进一步体现了正确处理好继承传统美德和弘扬时代精神的关系,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老年人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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