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我市农村老年补贴提高
发布日期:2010-09-20

    市委、市政府新近出台《关于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农村老年居民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60元;社区门诊为辖区所有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每两年为老年人做一次健康检查;对百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的长寿补贴,我市67.51万老年人将得到更多实惠。
   
    早在1985年,我市就进入人口老龄化城市行列,比全国提前15年。到2009年末,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67.51万,占户籍总人口的18.76%。我市老年人口以年均4.52%的比例增长,据预测,到2015年,我市老年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比例将达到22.46%。全市人均预期寿命达76.84岁。人口快速老龄化、老年人口高龄化、老年人家庭空巢化,将对我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发展带来深刻影响,对养老、医疗、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需求压力越来越大,对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只有统筹推进城乡、区域之间老龄事业发展,加快建立覆盖城乡老年人的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才能在更高层次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

    《意见》主要包括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度重视老年人精神关爱等内容。主要特点是:进一步体现了正确处理好老年人生活保障和精神关爱的关系,着力全面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水平;进一步体现了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和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的关系,不断提升对老年人的社会优待水平;进一步体现了正确处理好政府主导和社会主体的关系,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老龄事业;进一步体现了正确处理好继承传统美德和弘扬时代精神的关系,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老年人的氛围。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