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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日报:五论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
发布日期:2010-11-19
  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从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这一高度作出的一个重要部署。

  坚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建设,是我们过去五年又好又快发展的宝贵经验之一。“十一五”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连续五年每年新增就业1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较低水平,实现城乡低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四个全覆盖”……人民群众在改革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可以说,以惠民生保稳定促和谐,贯穿于整个发展的全过程。

  “十二五”时期,江苏的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人民群众对过上更加美好生活充满新的期待。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人们对加快提高收入水平有了新的期盼;在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的同时,人们对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在物质生活不断改善的同时,人们对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扩大政治参与提出了新的需求。顺应这些新期待新要求,我们必须更加自觉地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以发展的成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必须着力从四个方面统筹推进。一是大力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按照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两个同步”的要求,进一步拓宽城乡居民收入渠道,进一步加大收入分配改革力度,从“十二五”开始,争取用七年时间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一倍,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二是进一步解决好突出的民生问题。要把解决住房问题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住房建设力度,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完善廉租住房制度;针对江苏进入老龄化社会这一实际,要把养老服务作为改善民生的突出任务,在制定政策、增加投入、改革体制、改善管理等方面优先发展探索新路。三是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保障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重点向农村倾斜,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体系。四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要适应社会结构的新变化,树立社会管理新理念,加快由防控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完善“大防控”体系和“大调解”机制,健全应急管理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提高“平安江苏”建设水平,确保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只有“四轮驱动”,才能让经济发展、社会发展“落脚”在人的全面发展。

  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凝聚民力,民生关系稳定。只有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才能让人民群众更加充分、更加普遍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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