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省政府出台稳定物价安定群众生活15条措施
发布日期:2010-11-24


  物价成为社会各界近期热议的焦点。为抑制价格总水平的过快上涨,11月21日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稳定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昨天,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颁布关于贯彻国务院稳定物价安定群众生活的15项措施。

  记者注意到,这15条措施的核心是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保障,重要生产资料供给保障及低收入群众保障。其中,“蔬菜”这个词是新闻发布会最热词汇,在台上官员及记者的嘴里少则出现了40次。

  城市将增加菜地 力求菜价稳定

  [政策亮点] 落实大中城市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加大蔬菜种植基地和大棚建设,提高本地应季蔬菜自给能力。

  [政策解读] 省农委副主任蔡恒告诉记者,目前全省粮食、生猪及蔬菜生产都比去年有所提高,蔬菜种植总面积增加到1887万亩,今年蔬菜产量比去年增加了3%以上,目前全省蔬菜供应没有问题。明年力争蔬菜面积超过2000万亩。“省农委将在各城市近郊加强设施蔬菜生产,如南京就将优先建设20万亩叶菜基地。”省商贸厅副厅长潘宪生说,全省省、市两级还建立了储备肉制度,总储备达1.5万吨。

  收费道路 对农产品运输车全部免费

  [政策亮点] 12月1日开始,省内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献花生列入绿色通道品种名录。

  [政策解读] 省政府副秘书长徐立说,对装载鲜活农产品已达有效装载空间80%以上混装其他农产品的车辆,以及超载幅度在5%以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省农委副主任蔡恒告诉记者,现在蔬菜贵就贵在流通环节,一些蔬菜的流通环节最多超过10层,这样,产地只卖0.5元一斤的蔬菜,到了城市居民手里可能就涨到了5元一斤。只有发展农超对接,菜价才能降得下来,目前“沃尔玛”、“苏果”等超市都开始了“农超对接”。省物价局局长周卫国强调,全省将进一步推广民生价格比对,特别是推荐苏州降低菜价的做法。目前,苏州超市广泛实行菜价优惠,带动农贸市场菜价平均下降10%。

  物价补贴 给困难群众雪中送炭

  [政策亮点] 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及特殊困难人群等5类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政策解读] 省民政厅副厅长凌航对记者说,全省已经先后两次对低收入群体实行物价补贴,补贴总额为1.7亿元。第三季度的物价补贴,将于12月10日前全部到位。国务院规定物价临时补贴发放对象为低保等3类群众,而江苏将发放范围扩大到优抚对象及孤儿等5类群体,受益的人更多。“除了以上困难群众,学生也是此次物价调控的关照重点。”省政府副秘书长徐立介绍说,我省将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学生食堂、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进行补贴,确保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饭菜质量及价格稳定。

  必要时启用 临时干预价格措施

  [政策核心] 重要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过快时,依法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严厉打击操纵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政策解读] 这次涨价,不同于过去的单品种涨价。江苏在2003年曾经采用过限价措施。这次面对众多商品价格上涨,需要综合治理。

  有关政府人士透露,临时限价不到万不得已不会用,因为,价格由市场形成是改革方向。

  省物价局局长周卫国说,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将从严控制,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将暂缓出台,其它的政府定价项目调价能延期的尽量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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