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长生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
发布日期:2011-02-18 |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邵长生在常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时说,201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切实维护稳定,保障民生,为我市超额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更加积极主动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出台12条服务我市60项重点工程(工作)意见,在涉及总投资500亿元的在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派驻“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对项目招投标、大额资金进出、设备采购进行全过程监督。结合执法办案,深入排查可能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风险研判报告80余份。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工作,先后查办商业贿赂犯罪82件82人。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和区域自主创新的保护力度。开展“进百家镇村、进百家企业”活动,对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案件优先办理,对涉及企业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的案件,在法律框架内慎重稳妥处理。 深入有效地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始终以维护稳定的难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作为执法重点,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774人,提起公诉6290人;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6件108人,其中涉案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案件10件;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23件29人,人数同比增长61.11%;提出检察建议413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902次。全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刑事立案监督、纠正漏捕漏诉、提出刑事抗诉以及监督纠正违法等数量均有较大幅度上升。突出对国有资产、社会公用设施和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或裁定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办理督促、支持起诉案件115 件。 大力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切实将释法说理、理顺情绪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建立完善领导接访、下访、挂牌督办、首办责任等制度,开展涉检信访积案化解攻坚战,全年实现进京涉检“零上访”的目标。依法延伸检察职能和检察工作触角,创新建立“检调对接”机制,协调社会各方,在检察环节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362件,民事申诉案件息诉126件。在全市17家企业设立管护帮教基地,对罪行轻微、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涉罪外来人员不批准逮捕,安排到企业接受管护教育和技能培训,促使其重新回归社会。 切实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规范执法能力。深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主题教育活动,认真查摆整改执法规范、办案纪律、廉洁自律、服务意识、机关作风五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意见》,推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全市检察人员建立执法廉政档案,实行“勤政、廉政”双承诺和“业务、队伍”双研判制度,每月对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隐患进行分析通报。强化自身监督制约,落实每案必查制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质量考核和检务督察;全面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和询问重要证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防止执法不规范、不文明行为的发生。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由人民监督员对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等13件“三类案件”,以及违法扣押等3件“五种情形”案件,进行了监督。出台《关于全面推行阳光检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意见》,坚持每月一次的“检务开放日”活动,并通过法制宣传、社情民意调研等形式,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开展“深化检察能力建设年”活动,大力开展网上在线学习、公诉对抗赛、高层论坛等岗位练兵活动,有67人次在国家、省、市技能比赛中获得了表彰。 2011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努力把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一是围绕发展和民生的新要求,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重点打击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涉及黑恶势力、暴力犯罪、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的犯罪,突出对知识产权和区域自主创新的司法保护。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大查办侵害公共利益、损害民生民利、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犯罪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充分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和措施,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增强诉讼监督实效,切实保障司法公正。 二是围绕社会管理的新要求有效推进法治常州建设。建立健全检察机关有效参与社会管理的工作机制,结合办案及时排查影响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风险,提出研判报告和检察建议。深入推进“检调对接”机制,坚持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和调解优先原则,更加有效地融入社会大调解体系中。进一步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和社区矫正监督,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继续探索和推广对轻微涉罪外来人员开展管护帮教的做法。延伸法律监督工作触角,积极参与基层法治创建和社会管理。 三是围绕检察发展的新要求,有效提升自身建设水平。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党性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筑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实施人才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强检察人员全员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强化自身监督制约,抓好对两级领导班子以及执法办案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规违法问题。深化检务公开,建立检察工作群众评价、反馈和转化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以及人民群众,对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的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和集中评议,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水平的提高。 |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