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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批准苏南等地24家低碳经济试点单位
发布日期:2011-02-28

  发展低碳经济迫在眉睫。作为经济发达省份的江苏,已在低碳经济发展浪潮中率先行动起来。在23日召开的全省低碳经济试点工作推进会议上,4个城市、10个园区和10家企业被批准成为江苏省低碳经济试点单位。其中,苏南地区包括2个城市、5个园区和4家企业。

  这24家低碳经济试点单位是:试点城市4个,分别是无锡、淮安、如皋、溧阳;试点园区10个,分别是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宜兴经济开发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沂-无锡工业园、金坛光伏产业园、苏州工业园区、昆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苏盐城环保产业园、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试点企业10家,分别是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花厅酒业有限公司、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江苏恒盛化肥有限公司、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三吉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江苏淮河化工有限公司、江苏丹阳富丽华有限公司、江苏绿陵润发化工有限公司。这些试点单位分布在全省三个区域,其中苏南地区包括2个城市、5个园区和4家企业;苏中地区包括1个城市、2个园区和1家企业;苏北地区包括1个城市、3个园区和5家企业。

  从24家试点单位的实施方案中,可以看出苏南等地将打造一批低碳生态城市、低能耗排放园区、低碳循环性企业,逐步探索出具有江苏特色的低碳经济发展路径。例如,无锡市提出要建设成为具有一流创新力的低碳技术创新核心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低碳产业发展集聚区;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探索制定低碳园区建设指标体系,从碳排放的角度限制高碳产业进入,打造绿色准入门槛;苏州工业园区加快建设“低碳技术转让、低碳经济认证、低碳经济展示和低碳教育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作为能源消耗大的钢铁企业,江苏沙钢集团将实施五大低碳技术改造工程,“十二五”期间力争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50万吨;等等。

  按照要求,试点单位将编制“十二五”低碳发展规划,落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据悉,江苏省已确定“十二五”期间碳强度下降19%,各试点单位将以此为参照,实现更大幅度的下降。此外,试点单位还将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在低碳发展指标评价体系、低碳产品认证、促进自愿减排等方面进行政策探索和制度创新。而对于试点单位的新能源项目、科技项目、节能及循环经济项目等,政府将优先列入规划,给予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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