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建设项目须公示《日照分析报告》 |
发布日期:2011-03-02 |
自3月1日起,《常州市市区建设项目日照分析管理暂行规定》正式贯彻施行。据悉,这是我市首次对建设项目日照分析管理提出具体标准。 今后,《日照分析报告》的结论将成为公示内容之一。因此,市民们可以在建设项目现场、售楼处、项目所在街道公示栏、规划局网站等处查询到楼盘的日照情况。 日照分析是一件技术活 我市规定,以大寒日为日照标准。日照分析管理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不仅受到区域纬度、季节、气候等自然条件的影响,还受到建(构)筑物布局、层高、结构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这次《规定》附有技术规范,对日照分析的方法、分析面、基准面、建模要求等进行了明确。 对一个日照基准面,根据不同的窗户也给予不同的规定。比如说,普通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日照基准面;转角直角窗,转角弧形窗、凸窗等,以窗户洞开口为日照基准面;两侧均无隔板也未封闭的凸阳台,以窗户的外墙窗台面为日照基准面,阳台顶板对所属窗户的日照遮挡忽略不计;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及半凸半凹阳台,以阳台的栏杆面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日照基准面;设计封闭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栏杆面为日照基准面;南外廊式中、小学教学楼以外廊栏杆面为日照基准面。 同时,技术规范还首次明确,我市日照分析的计算点为:东经119°57′,北纬31°46′;分析采样时间间隔:沿线及窗户分析<2分钟,阴影线<10分钟;采样点间距:<2米×2米。 高层建筑也要看日照标准 相对于低层建筑而言,高层建筑对阳光的影响难以通过楼间距来衡量,只有通过日照标准来衡量。 因此,这次对于高层建筑日照的新规中确定:北面为拟建高层建筑主体高度的1.5倍,最大不超过200米;东面、西面为拟建高层建筑主体高度的1倍,向外最大不超过70米。当拟建高层建筑超过一幢时,其计算范围应叠加。 而遮挡建、构筑物的计算范围则是,以被遮挡建筑的南墙为基准,南面为最高遮挡建筑高度的1.5倍,最大不超过200米;东面、西面为被遮挡建筑高度的1倍,向外最大不超过70米。当被遮挡建筑超过一幢时,其计算范围应叠加。 有疑义时可重做分析 此次,我市对日照分析业务市场完全放开,任何一家具备乙级以上规划编制或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和相关研究机构都可以从事日照分析工作。 一旦市民对公示的《日照分析报告》结论存有疑义,可以委托另外的具备乙级以上规划编制或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和相关研究机构重新进行日照分析,进行比对复核。 市民还可通过规划咨询台咨询日照情况。市民规划咨询台每周二—周五上午9:00到11:30接受现场和电话咨询,下午1:00到5:00接受电话咨询,咨询热线9688989。同时,在3月1日-3月4日期间,市规划局将在规划咨询台安排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就公众对《常州市市区建设项目日照分析管理暂行规定》实施过程中的疑问进行解释;也可以登录常州规划网,就规定实施的有关问题进行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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