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集中采购 五年节省108亿元 |
发布日期:2011-03-15 |
“十一五”期间,中央国家机关各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集中采购,五年共节约资金108.56亿元,资金平均节约率为14.34%,集中采购的制度优势得到显著体现。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中央国家机关2011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陈建明介绍,“十一五”期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年采购额从2006年的85.51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168.61亿元,采购金额累计648.46亿元,集中采购规模连年稳步增长,制度体系框架基本建立。 据介绍,节能产品强制采购、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已成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严格执行的政策导向。近五年,节能产品采购额达84.51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额的76.60%。与此同时,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平台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中央政府采购网访问量5年突破2964万人次,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80%的项目能够在网上采购,初步实现了政府集中采购电子‘一站式’服务。”陈建明说。 对于社会关注的公务用车采购,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李宝荣称,将坚持价格和排量的双重限制,优先购买满足公务需要的小排量和节能环保汽车,提高自主品牌车型所占比例,严格把好公务用车入口关。 李宝荣表示,将加大正版软件采购力度,优先购买使用国产软件,从源头保证软件正版化。截至2011年2月28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单位通过政府采购中心协议供货平台采购软件57335套,采购资金4454万元。 “豪华采购”、“超标采购”时有曝光,政府采购引发热议不断,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已将政府采购列为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工作的重点领域。对此,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兼中央纪委预防腐败室主任崔海容表示,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动态监控体系,逐步形成财政监督为主,监察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促进政府采购健康发展。 据了解,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今后也将逐步公开。陈建明介绍,今年计划试点向采购人和供应商开放评审现场,试行客观分供应商复核和公示制度,在加强内部制衡的基础上引入外部监督,从而加大采购工作透明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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