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11常州中小债”成功发行 二期更加市场化
发布日期:2011-03-17

  我国地级市首只中小企业集合债券——2011年常州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成功。昨天上午,所募集的5.08亿元资金已全部划至本期集合债券发行人10家企业账户中。这意味着我市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常州金融创新工作向前迈进一大步。二期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工作也于昨日正式启动。

  2011年常州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简称“11常州中小债”),是我国自“07中关村债”之后获批发行的第7只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是江苏省第一只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也是我国地级市第一只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5.08亿元人民币,其中4.858亿元用于联合发行人投资项目,其余0.222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5.03%,每半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它属于银行间市场发行的企业债券,个人投资者目前不能购买。

  本期集合债券发行人共有10家,分别是常州天山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河海新能源有限公司、常州华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华科树脂有限公司、常州永泰丰化工有限公司、常州佳讯光电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苏朗生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和常州市新东方电缆有限公司。

  通过市发改委、财政局等政府部门强有力的组织管理和政策支持,以及海通证券在债券增信、成本控制方面作出的创新性设计,此次债券的综合发行成本比同期银行贷款综合成本低约30%以上,控制在了7%以内,而且报送到国家发改委的10家企业全部、全额、快速通过了审核,整个债券从启动到发行成功仅用了一年不到,大大短于前六期。

  据市发改委主任赵建军透露,我市昨天已正式启动二期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工作,发行家数将控制在5家以内,发行期限为6年,发行规模总额为2至5亿元,采取固定利率品种,票面利率市场化。该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相比“11常州中小债”,二期集合债将采取更加市场化的操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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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1: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通过一个带头组织,带领多个企业构成集合体为发债主体,发行企业各自确定债券发行额度,分别负债,并采用统一的债券名称,统收统付,约定到期还本付息。它拓宽了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链接2:

  企业参与集合债券发行的基本条件:

  一是企业所属行业、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是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每一家参选企业均需满足此条件。三是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净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四是企业管理规范、治理结构完善、经营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五是企业负债负担轻、盈利能力强、成长性好、现金流稳定。另外,从集合债本身的风险可控角度,入选各主体的行业相关性越低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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