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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二五规划解读:“收入七年倍增”凸显何种政策导向
发布日期:2011-03-28

  涨薪、富民是百姓的期盼,也是今年全国及地方“两会”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我省《“十二五”规划》首次提出了“居民收入7年倍增计划”,这表明我省把改善民生放到了非常突出的重要位置,突出了“国强民富”的政策导向。这一计划,让全省人民群众看到了一个钱包更鼓、生活更有保障的美好未来。

  七年倍增,让收入增长超过经济增速

  收入分配,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和公平正义。“七年倍增”,意味着“十二五”期间,我省居民收入年均增长率要达到10.6%以上,而“十二五”经济发展的目标是10%,也就是说,“十二五”期间居民收入增长要快于经济增长。

  “‘十一五’期间,我省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但和经济的快速增长相比,劳动者的收入增长速度仍然偏低。从目前来看,在初次分配领域中,劳动者报酬2000年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是45.8%,2009年的比重是43.6%。这表明,在过去的10年中,劳动者在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不仅没有增加,反而还所有降低。同时,在二次分配领域,转移支付、社会福利等尚未形成制度化保障机制,个人所得税呈现以工薪阶层为主体的‘逆向调节’现象,一些非正常收入缺乏有效监管。”省发改委主任毛伟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收入倍增计划”就是为了改变过去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不同步的状况,《“十二五”规划》导向十分明确,就是要将“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有效增加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说,工资是其主要收入来源,而充分就业、稳定就业是确保工资收入的首要前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人表示,“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以充分开发和合理利用人力资源为出发点,大力提升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促进城乡劳动者提高素质并实现城乡就业更加充分。“十二五”期间,我省还将加快建立职工工资随劳动生产率增长而增长、最低生活保障随物价指数增长而增长的长效机制,同时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确保低收入者收入增长不低于居民收入平均增长。

  保证劳动者涨薪,也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省人社厅有关部门负责人认为,我省将继续完善并落实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制度,引导企业合理进行工资分配。在收入分配中,劳动者缺乏话语权,是“劳动者收入难以随经济增长而增长、随企业效益同步增长”的另一重要原因。为此,《“十二五”规划》提出,要“不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覆盖面,推动企业完善工资决定机制,畅通劳动者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为解决收入分配不合理的现状,我省还将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分类指导企业健全内部工资分配制度,重点解决好企业内部工资结构不合理、同工不同酬等突出问题,指导督促企业增加生产一线职工工资水平,使一线职工工资增长率不低于本企业平均工资增长率。

  优化二次分配,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

  去年,我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为2.52:1,是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最小的省份之一。但和全国很多地方一样,我省也存在行业之间、区域之间、一线员工和高管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未来5年,我省在收入分配方式改革方面导向鲜明,就是通过“强化政府调节、规范分配秩序、加强税收监管”等方式,调节过高收入,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缩小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提高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毛伟明说,扩大中等收入人群比重,一方面能够促进社会稳定,实现共同富裕,同时也是扩大内需特别是扩大消费需求的一项重要举措。

  要实现“收入倍增”,必须正视并解决农民收入偏低的现实。这几年,我省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尤其是加大了财政对经济落后和农村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免除了农业税,新农保实现了全覆盖,普遍增加了城乡居民的社会福利。去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9118元,增幅自1997年以来首次超过城镇居民。“十二五”期间,公共财政还将对“三农”加大倾斜力度,让农民的腰包鼓得更快。

  多年来,垄断行业收入过高问题一直广受诟病。《“十二五”规划》首次提出,要加强个人收入信息体系建设,加强垄断行业企业工资水平和工资总额的调控与监管,规范企业内部薪酬管理。建立健全居民分享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企业利润的有效途径。

  税收是调节收入差距过大,引导企业主积极主动提高职工工资的一个有效手段。《“十二五”规划》首次提出,要强化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对此,专家们提出了不少合理化建议,如加强个人收入信息体系建设,制定更加合理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让高收入群体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规范企业内部薪酬管理制度,通过税收返还的形式鼓励企业在薪酬上向一线员工倾斜;税收使用更多向民生福利倾斜等。

  另外,我省还将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着力提高低收入职工特别是基层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遏制并逐步缩小不合理的工资收入差距,促进形成公正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

  不但要保证收入增长,还要给更多福利“红包”

  记者注意到,《“十二五”规划》将民生问题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通篇文字中,改善民生方面的内容占了22%,这是以往从来没有过的。而且,“七年倍增计划”明确提出了要做到“两个同步”,即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增长同步,使“倍增计划”更具有操作性和可行性。省人社厅负责人坦言,作为政府重要的民生部门,深感“十二五”期间肩上的担子更重了,一定会把压力变成动力,让城乡群众得到更多的社会保障和福利。

  省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陈颐研究员认为,《“十二五”规划》把“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实施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障”、“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和“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等,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集中反映了新时期人民群众的强烈期待,改善民生的重点更加明确,思路也更加清晰。

  陈颐表示,社会保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网”和“稳定器”。“十二五”规划关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个亮点,是“加强社会福利事业建设”。以前我们虽然也讲“社会福利”,但主要是“保障性福利”,其政策理念和社会功能,就是为那些既有特殊困难,又无法通过社会保险机制实施救助的困难群体,比如没有收入的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等。因此,这类社会福利又被称作“补缺性的”、“选择性的”福利。“十二五”期间,江苏将会在保障性福利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非保障性福利”,其政策理念和社会功能,不是为了保障特定群体的基本生活需要,而是以公共政策和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手段,提高社会成员生活水平,增加人民的福祉,促进社会公平。关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另一个亮点,是“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高度发展的今天,慈善事业仍然是重要补充,对改善民生发挥着不可缺少的功能。

  在房价居高不下的今天,未来5年我省的保障房计划也让很多中低收入人群看到了希望。《“十二五”规划》中,分别为城市低收入无房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等不同特殊群体,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住有所居”计划,并提出实现全省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及低收入无房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应保尽保”,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应保尽保”的目标。我们有理由相信,“十二五”期间我省提供给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型房源将更为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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