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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换届:民主难题待破解 试点经验应制度化
发布日期:2011-03-29

  从2011年起到2012年上半年,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将自上而下集中进行换届。如何看待这次四级党委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这次换届和以往一样,是为党的十八大以及“十二五”规划的贯彻实施做准备的。另外,通过换届,也保证政权的平稳过渡和领导干部队伍的有序更迭。

  “实践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方面,尤其是换届选举方面,已经初步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特色的、较为行之有效的制度”,国家行政学院领导人员考试测评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旭涛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如何破解换届选举中的民主难题?

  ——在民主的范围、性质和监督方面着手

  如何在换届选举中充分发扬民主?刘旭涛表示,这是目前社会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加强干部选拔尤其是换届选举的民主化是大势所趋,目前各地也进行了很多探索,但在局部仍然存在一些值得改进的方面。

  一是如何破解“少数人选少数人”的问题。这里实际涉及到民主的范围问题。刘旭涛认为,针对不同性质的领导岗位,民主的范围是不应该一样。一般来讲,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岗位,由于涉及面广,责任重大,民主的范围应该充分扩大,应考虑加大外部评价机制的比重,逐步扩大差额比例,最终过渡到直接选举的形式。而部门领导则需在保证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提名权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提名的责任。从目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的相关规定看,虽然在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公示、考察等阶段拓宽了民主的范围,但是在第一步也是非常重要的民主推荐环节,无论是会议投票推荐还是个别谈话推荐,主要还是局限于所谓的“体制内”的人员。这样操作方法,不仅使选人用人的视野受到很大的局限,而且也容易使实际的选人权掌握在个别主要领导手中。因此,针对不同性质的岗位,民主的范围究竟应该多大,仍需要很好地研究。

  二是如何扩大百姓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的问题。由于目前我国没有实行公开的竞选制度,老百姓对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候选人的情况并不十分了解。如何解决这种“信息不对称”问题,一方面需要扩大社会媒体、公众的参与渠道,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候选人的施政主张、以往业绩以及个人品行等相关信息的披露。目前,一些地方试行的让竞聘者电视公开演讲的方式值得进一步探索。

  三是如何加强和完善制度的执行环节。目前很多地方在推行干部选拔的民主化制度方面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但也存在着以“试点”为名义,想搞就搞,不想就不搞或随意操控程序的问题。甚至有个别领导将个人意志包装为民主化的程序,从而使人治披上了合理合法的民主外衣。因此,民主化不仅仅是要有好的制度,而且还取决于好的执行、好的监督。

  如何规避换届期间用人的不正之风?

  ——加大公开力度和责任追究的力度

  近日,人民日报刊文指出,换届期间是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易发期。为了防止换届中出现不正之风和违纪现象,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刘旭涛从两个方面提出了建议:

  首先,要加大公开力度。集中换届,涉及到领导干部的大范围调整,容易产生违纪违规现象。刘旭涛认为,加大社会公开力度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以往仅靠组织部门的力量显然是不够的。除了纪委等相关部门的介入外,人大、社会媒体的监督应该进一步加强。其实,在西方国家,政府更迭时也涉及到官员的大范围调整,但由于立法机关和社会媒体的监督力量非常强大,在阳光之下稍有纰漏就会被放大,因此,无论是对选人的领导来讲,还是被选的候选人,都形成强大的威慑作用。

  其次,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去年3月份,中央已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应该说是一个很好的开始,但需要强化落实和进一步细化。需要强调的是,要处理好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的关系问题。现在我们经常是反对“一言堂”,强调选人用人要集体负责。但同时,我们也要防止部分领导以集体负责为借口,规避或推卸用人失察的责任。“要分清集体和个人之间的‘责任点’,相关人员的连带责任要明细化”,刘旭涛强调说。

  如何将换届工作全过程中的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等各个环节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刘旭涛认为,关键还是要加大干部选拔任用的透明度。

  目前,从监督形式上看,我们很重视自上而下的内部监督手段,例如上级以及同级党委、纪委的监督,而党政机关以外的监督主体远远没有发挥出来。传统上,我国的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充满了“神秘”色彩,组织部门也常常以组织纪律为借口,对选拔任用的相关信息隐而不露,直至时机成熟才走民主测评、公示等程序。因此,在整个选拔任用过程中,由于缺乏正式的信息渠道,经常小道消息满天飞,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很难有效发挥出来。因此,解决有效监督,尤其是加强人大、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根本出路还是要加大干部选拔任用的透明度。

  如何看待“拉票”、“跑官要官”现象?

  ——给想干事的人提供升迁的机会和平台

  在一些专家看来,过去乡镇换届最大的弊病就是推选不严格,制度有欠缺,程序不规范,甚至出现“一言堂”现象。由于缺少透明度和广泛性,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暗箱操作、“跑官要官”等现象。如何才能有效地杜绝“跑官要官”现象?

  对此,刘旭涛认为,要一分为二地看这个问题。从某种角度来讲,对于想干事的人,跑官要管也是正常现象。关键问题是怎么跑、怎么要;是公开的跑和要,还是暗地里跑和要。现在经常讲的“拉票”也应该辩证地看。“贿选”当然有问题,必须要杜绝,但“拉票”关键要看跟谁“拉票”,通过什么手段去“拉票”。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我们说,要把“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人选上来,把默默无闻为群众办事的人选上来,但实际情况却是选拔上来的人经常是领导身边的人、周围的人。因为你光会干事了,没有接近领导的机会,只强调领导和组织部门“慧眼识英雄”,去发现你、挖掘你,理论上说得通,实际操作难度很大。因此,我们要给广大想干事的干部、老实人提供升迁提拔的机会和平台。向人民“拉票”,为老实人、想干事的人提供“跑官要官”的渠道和机会。其实,目前各地各部门正在推广的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正是起到这方面的作用。

  如何看待当前地方党委换届的试点工作?

  ——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形成有效的制度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组部首次坐镇指挥,直接全程指导江西奉新县乡镇党委换届。作为全国3个试点县之一,奉新探索实施的乡镇党委换届“新法”意义何在?效果如何?

  在刘旭涛看来,“先试点,再推行”我国各项制度改革的经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也不例外。奉新县的试点概括起来是“四公开三推荐两票决”,有很多新的亮点,也触及了很多难点问题。一是加大了公开力度和范围;二是拓宽了选人用人的范围;三是差额比例的扩大。

  从目前媒体报道看,奉新县乡镇党委换届试点工作的效果不错,但还需要进一步观察和总结。“我们也希望,一个好的经验不能总停留在‘试点’阶段,应该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并形成有效的制度”,刘旭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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