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苏南五市已全部出台房价控制目标
发布日期:2011-04-02

  据新华日报报导,3月31日,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最后时限,省城南京终于在当晚6时许出台了让市场翘盼多时的房价控制目标;同一天,苏州等地也拿出了房价控制目标方案。而在此之前,镇江、无锡、常州已经出台控制目标。至此,苏南五市已按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精神,全部出台了房价控制目标。

  从江苏省内各城市出台的房价控制目标看,无一例外都有“将房价涨幅控制在当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之内”的选择。省社科院经济所助理研究员王树华评价说,将房价涨幅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挂钩,相较单纯与GDP挂钩“有意义”,因为居民可支配收入能体现购房能力。

  相比较而言,稳居省内“房价高地”的南京,在房价控制目标的制定上“诚意度”更高出一筹,因为该市不仅提出要“2011年度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明显低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同时还提出要“低于2010年度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

  这意味着南京今年的房价涨幅已有了极为明确的指标体系。2011年该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目标定为11%,而2010年度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南京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为10.4%。也就是说,今年南京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是房价涨幅要低于10.4%。

  “我们在出台目标之前,广泛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专家的意见,相比较而言,我们认为将房价涨幅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还是务实的,因为GDP上涨并不意味着收入上涨,而可支配收入和房价关联度高,能够直观反映广大购房者的购房能力,容易被社会各界理解和接受。”南京市住建委房屋产权市场处副处长曾新骏说。他同时表示,南京市将采用由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权威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作为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数值依据。“从今年1月份起,70个大中城市房价统计采用网签数据,作为房价控制目标的参照数据具有权威性。”

  常州、镇江和无锡的房价控制目标均只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对应,苏州市是既参照可支配收入又参照GDP涨幅的城市,要求2011年度市区新建住房成交平均价格同比增幅低于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和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今年苏州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本年度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左右”的目标,据此推测今年该市房价控制目标大约会控制在10%左右。

  “压力大,要完成指标需努力。”曾新骏说,南京房价目前趋于平稳,但要完成既定的房价控制目标,除政府积极引导外,最关键的还是要开发商审时度势,顺应政策作出价格调整。“从政府来说,我们将通过增加供应、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强市场监管等举措,确保今年的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明显低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同时低于去年的新建住房价格涨幅。”

  记者还了解到,苏州、无锡等地也提出了实现房价控制目标的举措,包括增加土地有效供应、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高保障标准,扩大覆盖面;健全房价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发布住房供应和价格信息,科学引导市场预期,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等。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