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部署2011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 |
发布日期:2011-04-07 |
昨天,我市召开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会议,回顾总结“十一五”期间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全面部署落实2011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市长王伟成出席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王伟成提出我市住房保障工作要往深度做、向广度推,通过实施10条举措,确保常州范围内城镇中等以下收入家庭户户有房住,并将此作为幸福常州、和谐常州的刚性指标。 第一,降低门槛,扩大范围。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城镇中等以下收入家庭,全部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第二,大面积、大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新增公共租赁住房12000套(间)、新增廉租住房1000套、新增经济适用住房1000套、新建限价商品住房3000套、实施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50万平方米、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090户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中心城区3年新建6500套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任务要提前到今年全部开工。 第三,多管齐下,实现实物配租全覆盖。加快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步伐,确保3年内,实现市区低收入无房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应保尽保;在5年内,实现市区中等以下收入无房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应保尽保。 第四,提高经济适用住房补贴标准。今年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补贴标准由8万元提高至10万元,帮助更多的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能够购买一套自己居住的住房。 第五,优化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布局结构,让更多保障家庭享受住房的尊严和实惠。坚持集中建设与分散配建相结合,使保障家庭能和谐融入各个社区;同时,提高保障房建设标准,坚持保障房建设与商品房建设一样的质量要求。 第六,严格规范对住房保障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准入、退出管理,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行为;同时,以创新精神,不断研究解决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 第七,加快建设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各辖市区要按照政府直接投资建设、用工企业建设、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等多种方式,开展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第八,转变观念,加大投入。除增加财政投入以外,土地收益中要拿出一大块用于保障房建设。同时,积极发动开发区、用工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进行投资,多元化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确保建设任务在资金上得到保障。 第九,采取切实措施,调控房价。积极探索“限房价、竞地价”的土地出让方式,确保房价在可控范围之内。 第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对住房保障工作实施考核问责,确保各辖市区的住房保障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据悉,“十一五”期间,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在全省、全国保持领先水平,在全省率先全面实施住房保障五年规划,率先全面实施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补贴,率先全面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率先全面实现了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应保尽保”,形成了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全覆盖、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 目前,我市市区累计已有近2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了各类住房保障;实施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250余万平方米,2万多户家庭因此改善了居住条件;建设用于拆迁安置的限价商品房174万平方米,安置拆迁家庭1万余户;建设集体公寓式的公共租赁住房1.1万余间,解决了6万余名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宿问题。 会上,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分解下达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关于明确2011年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责任的通知》、《关于加快我市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指导意见》,并与各辖市区、市有关部门签订了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状。 市领导陈伟昶、朱晓敏、赵忠齐出席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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