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中国将推进八大领域改革 |
发布日期:2011-04-08 |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彭森7日表示,“十二五”(2011-2015年)时期,要推进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行政体制、财税体制、金融体制、资源环境价格、社会体制、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统筹城乡发展体制八大领域改革。 彭森在天津举行的2011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强调,改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要更加注重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 在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完善和落实鼓励非公经济发展和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 在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方面,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在创新公共服务体制、优化政府结构和职责、完善绩效评估制度、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在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方面,要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强化县级政府财力保障,完善预算和税收制度,加快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方面,要完善金融调控和监管体制,进一步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着力提升金融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金融业的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在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方面,要以水、电、油、气、矿为重点,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更好地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在加快社会体制改革方面,要切实推进社会事业领域政事分开、管办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并创新提供方式,放开经营性社会服务市场。创新社会管理机制,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在深化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面,按照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完善初次分配机制,增强财税调节和社会保障在再分配中的作用,进一步理顺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努力提高“两个比重”。在建立统筹城乡发展体制机制方面,牢牢把握城镇化发展蕴含的巨大机遇,着力在农村土地、户籍管理、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取得改革突破,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平等交换,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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