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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太湖五市发《湖州宣言》共建秀美太湖
发布日期:2011-04-11

  太湖的保护和治理是一项流域性系统工程,需要太湖流域各地区同心协力。昨天,苏州、无锡、常州、嘉兴、湖州环太湖五市人大在湖州召开推进治理太湖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共商地方人大携手推进太湖保护和治理大计。会上,苏州市汇报了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是苏州市环保工作的重点。2010年,全市环保投入达323亿元,占GDP比重达3.52%,其中水污染治理投入113.6亿元,安排重点工程项目698个。“十一五”期间,全社会环保投入1144.58亿元,是“十五”期间的3倍多,其中水污染治理投入437.31亿元,安排重点工程项目2413个。2010年,苏州市所处的太湖东部沿岸区水质监测指标优于其他湖区。 2010年,全市23个太湖流域考核断面达标率达91.3%,较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与“十五”末年相比,提高了39.1个百分点。

  水是苏州的灵魂。苏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去年初,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提出苏州的生态文明建设,必须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从苏州是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旅游城市、“长三角”地区经济大市的城市性质总定位着眼,以把苏州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生态良好、人民幸福的宜居城市为目标,把保护古城与促进当前发展、保障未来发展统一起来,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综合评价和考核体系,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共建共享生态文明。这份“绿色决定”激发起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潮。这次会议还将“尽快制定实施生态补偿办法”的议案列为大会议案。市人代会闭会后,市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多个部门广泛调研论证,形成议案交办意见,并于当年4月底交市政府实施。当年7月,苏州市出台并实施了《苏州市生态补偿办法》,以基本农田、水源地、生态湿地和生态公益林为重点,在全国率先实施了以“谁污染、谁治理,谁保护、谁受益,谁得益、谁付费”为主要内容的生态补偿制度。环太湖周边的山坡、林地,是太湖生态系统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加强执法监督,对《苏州市禁止开山采石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督查,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持续推动下,目前,环太湖周边98个采石宕口重披“绿衣”。

  昨天的会上,苏州、无锡、常州、嘉兴、湖州环太湖五市人大共同发表了以“共担生态文明重任、共建富饶秀美太湖”为主题的《湖州宣言》。根据该宣言,五市人大将进一步增强太湖治理的生态建设理念,不断加强环太湖五市的联合与合作,切实加快太湖流域的生态环境建设,把推进太湖治理的整体规划方案纳入各地“十二五”规划和年度计划,进一步加快建立治太合作机制,加强污染治理监督管理,以联席会议为平台,进一步发挥五市人大协同监督作用,努力推动太湖流域生态环境由被动治理向主动保护、修复重建的根本转变,尽快恢复太湖流域的生态功能,让“母亲湖”早日恢复碧波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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