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法修正案今审议 媒体称“起征点”或调为3000元 |
发布日期:2011-04-20 |
今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按照日程,会议将在从20日至22日的三天时间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等法案进行审议。据此间多家权威媒体透露,个税的工薪所得费用扣除额预计会调整为3000元,税率结构由9级累进税率调整为7级累进税率。 “起征点”可能调为3000 本轮个税法修订中,最为引人关注的就是个税的工薪所得费用扣除额度(也即个税起征点)的调整。我国现行的个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额是2000元。纳税人在缴纳个税时,用每月的工资所得先减去“三险一金”,再减去2000元的起征额度,再乘以相应的税率,就得到应缴的税款。 据悉,此前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曾两次调整,第一次是2006年,免征额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第二次是2008年,由1600元调为2000元。 本次个税的工薪所得费用扣除额度(即起征点)的调整,在过去几个月中,产生了多种传闻。有认为2500元,也有认为是3000元。今年两会期间,更有多位两会代表呼吁将起征点调为5000元。 而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个税的工薪所得费用扣除额预计会调整为3000元。据中新网财经频道记者从几个权威途径获得的消息来看,起征点调为3000元应该是较为可信的。 累进税率由9级调为7级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9级累进税率,税率从5%到45%,一共9级。第一级是扣除起征点后不超过500元的部分,对应5%的税率;第二级是扣除起征点后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对应10%的税率;第三级是扣除起征点后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对应税率为15%。以此类推,最后一级是扣除起征点2000元后,超过10万元的部分,其对应税率达45%。 而本次个税法修订,将会改革9级累进税率。据中新网财经频道从权威部门获悉,本次个税法修订可能会将现行工薪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可能会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至于级次调整的详细方案,目前还没有确切的消息,还有待权威部门公布。 有专家估算,受提高起征点与税率调整等影响,最终可能会使国家个税收入减少1200亿元左右。而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约4800亿元。显然本次个税法修订完成后,将使得国家的个税收入大幅减少。相应地会造成一些问题,需要国家有关部门进行有效应对。 二审若获通过最快下半年实施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在经过多次讨论与修订后,将在4月20至22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次会议上进行初审。如顺利通过,将于6月底进行二审,二审获通过则最快于下半年颁布实施。 #p#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20日至22日举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13日在人民大会堂主持召开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一次委员长会议。会议决定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4月20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继续审议行政强制法草案,审议关于修改煤炭法和建筑法个别条款的决定草案、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有关任免案等。 委员长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就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安排意见作了汇报。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人、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就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议程作了汇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周铁农、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等出席会议。 #p# 专家:免征额若提至3000元 半数城镇职工将免缴个税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日至22日召开,本次会议将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分析人士预测,考虑到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支出提高,个税免征额有望从此前的2000元调高到3000元至5000元。为降低中低收入者负担,税率结构有望减少此前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级次,更多中低收入者将适用5%税率。 据测算,若个税调整按上述标准执行,将有95%的个税纳税人税负减轻。个税免征额为2000元时,28%的城镇职工缴纳个税。若个税免征额调高至3000元,这其中约有半数城镇职工将免缴个税。 此次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提高个税免征额将是五年来的第三次调整。分析人士指出,这意味着我国个人所得税已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调高个税免征额考虑到全国平均收入水平的变化,保持一定纳税人口和覆盖面,有利于用税收调节收入分配。未来将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钟正) 新闻背景: 历次个税起征点调整记录 1980年9月10日:《个人所得税法》获得通过,确定起征点为800元,但当时的纳税对象主要以在华外国人为主; 1986年9月:国务院发布《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起征点400元; 1993年10月31日:起征点800元; 1999年:北京地税局将个税起征点上调至1000元; 2003年9月1日:北京的个税起征点上调至1200元; 2005年10月27日:起征点提高到1600元; 2007年12月23日:起征点调整到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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