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镇居民今年将全部参保 苏南等城市已先行试点 |
发布日期:2011-04-22 |
4月19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行一季度新闻发布会,江苏今年将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数十万没有养老保障的城镇居民将全部参保。此前,南京、苏州、无锡、常州等9市已经试点探索给城镇居民发放养老补贴,截至目前,约9万名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享受到每月50元至210元不等的养老补贴。 《社会保险法》今年7月1日将正式实施。按照规定,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都应该参加社会保险。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主任相伯伟表示,截至3月底,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了1521万人、1867万人、1157万人、1219万人和1101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472万人,新农保适龄居民参保人数和老年居民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分别达到1579万人和771万人,主要险种参保率均在95%以上。但仍有一部分群体游离在保障之外,最突出的就是那些没工作、没有参加任何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 为进一步扩大社保覆盖人群,江苏一些城市如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等地此前已根据本地实际,在全省率先进行了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无锡市居民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实行每年100元到1100元六个档次,个人可根据自身经济实力自主选择缴费,政府给予缴费补贴,多缴多补。低保和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居民,其个人缴费由政府财政全额资助,缴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在保障标准上,各市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进行测定,据悉,目前最高补贴为每月210元,苏州、无锡等地就执行这一标准;最少的地方也能达到每月50元;从今年元旦开始,南京市城镇无收入老年居民每月的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00元。 与此同时,江苏省还将加大社会保险的“拾遗补缺”力度,重点推进困难企业职工、大学生参加医保,着力解决以前没有参保的集体企业职工等特殊群体的养老保障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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