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城市社区建设中党的领导方式的创新
发布日期:2005-04-18


  传统党建中党的领导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资源高度垄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行政一体化的单位制度”,即共产党首先把韦伯所说的两种“最基本权力”—国家行政权力和财富权力紧紧、结合起来,从而在整个社会中实现党对各级各类“单位”的绝对领导地位,而后再由各级各类单位控制“单位人”的分配、户籍、档案、服务,使所有“单位人”牢牢地被束缚于各级各类单位,实现“单位”对“单位人”的绝对领导。这就是党长期采取的“党一一单位一一单位人”的领导模式。但是,社区建设的推进从根本上打破了党的这种传统领导格局。首先,党和单位间由于党政分开、政企分开,从而摆脱了依附和被依附关系。其次,随着“单位”功能日益下放到社区,则原先那种个人对单位的依附也随之在消减。这样,在“小政府大社会”、“单位组织社区化”的新形势下,党在城市社区中要继续保持领导地位,无选择地只能进行领导方式的改革和创新了。
   
  一、社区发展对党的领导方式创新的要求
   
  社区发展所面临的新的政治生态促使各地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方式在诸如领导手段、组织形式、活动载体、工作内容、工作形式等问题上寻求创新。但这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在另一个方面,我们更要注意到党在社区中领导方式的创新必须在与社区互动过程中,即在促进社区健康发展的前提下探索社区党的领导方式的创新,而决不能损此益彼。根据这两方面要求,社区党的领导方式创新必须坚持以下总体思路。
     
  (一)社区党的领导方式创新必须严格走依法执政的路子
   
  诚然,在传统单位党建中,也有一个依法执政的要求,但由于单位把政治、经济、文化融为一体。单位的主体性和独立性不明显,单位不会刻意苛求党执政的合法性问题。而在社区党建中,社区居民、社区各种组织、各个单位与社区党组织没有行政、经济关联,故而在与社区党组织发生关系时,其主体性将会非常突显。一旦社区党建工作不小心损及这种主体性,势必激发他们的法律回应。如果这时社区党组织能肯定自己的行为严格合法,则自然不惧其法律回应,否则就会使社区党组织陷于被动。
   
  (二)社区党组织在实现对社区的领导时,必须高度发扬民主
   
  在传统单位党建中,虽也曾提倡发扬民主,但由于单位对其成员的行政、经济控制,其民主是否真正发挥一般不会危及单位党建的正常开展,而社区社会结构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平等性。在社区结构中,如果重复过去发号施令那一套,强化社区内党员居民的级别、职务,那在现实中将会变得很可笑。社区党建工作也将无从发展。因此,在社区中,无论社区党组织内部、外部,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建设时都必须坚持民主选举产生各种组织,民主协商决定社区事务。只有充分发扬民主,才能最大限度地唤起居民、党员参与社区党建工作的积极性。换言之,社区党建必须从社区民主中汲取力量。
   
  (三)社区党组织在实现对社区领导时,必须坚持自愿原则
   
  在传统单位党建中固然也主张一定的自愿,但现实中更多地以讲纪律的方式强调单位成员对党组织的服从。而社区是一个自治性组织,社区党组织可以在社区内号召、发动社区党员居民推进社区各项工作。而一旦遭遇社区居民、党员冷漠的时候,社区党组织就要更多地反思自己,诸如工作方式是否对头,理论是否有说服力,有没有抓住社区人们的关切点等,而不能采取任何形式的强制性。倘若发现工作难以开展,不是社区党组织本身的问题,而是由于社区党员、居民本身的问题,那社区党组织也只能依赖说服、示范、教育等间接途径逐步引导社区党员、居民从不愿接受社区党组织领导转变为自愿接受领导。总之,社区党建工作只能在坚持被领导者自愿参与、服从的基础上进行。
   
  (四)社区党组织在实现对社区领导时,要积极寻找与社区的相通性,恪守“社会整合,公众参与”的功能定位,努力走出一条“社会化”党建之路
   
  社区党组织在规划自己的工作内容、活动载体,寻求物质、人力保障时,要打破原先单位党建时那种机械性、呆板化状况,要切中社区发展需要,使党能融于社会。具体而言,在工作内容上,要以搞好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为中心,以“地区性、群众性、社会性”工作为抓手,以共同目标、共同利益、共同需求为纽带,以给社区居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活动载体上,尽量选择适应社区结构多元化特点的、人民喜闻乐见的载体。在社区党建保障问题上,尽可能通过发动社区的共建力量、自发参与加以解决,尽量减少社区党建对政府的一味依赖。
   
  二、社区中创新党的领导方式所面临的现实难题
   
  从单位党建到社区党建,无疑是党建工作在新形势下的一个重大转折。从社会进步来看,这种转折顺应了时代的潮流,理应得到支持和拥护,但就具体党建工作来看,社区的发展对习惯了传统党建工作的社区党建工作者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难题。
     
  (一)地位难题
   
  在传统单位党建中,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是由制度加以预设的,并附有相应的政策支撑体系,但在社区中,尽管中办发(2000)23号文件也明确提出社区党组织是社区组织的领导核心,但在社区,这个文件只能理解为是对社区党组织的一种要求,一个期望。因为由于社区的自治属性,使得中办发(2000)23号文件不能对社区其他组织发生刚性约束力,即社区党组织要真正实现在社区中的领导地位,不能求诸外在的制度安排,更不能借助来自上层的权威,而只能求诸自身的努力。简言之,自身领导地位依靠自身争取。但这样一来,对于习惯于地位预设的社区党建工作者来说,怎样通过自身努力获得地位便成了一个全新问题。
   
  (二)领导手段难题
   
  在传统单位党建中,党组织要对党员、群众进行号召、组织,主要依赖的是利益手段和行政手段。当然其中也伴以思想政治工作手段。但思想政治工作,也还是以利益制裁和行政处罚作依托的思想政治工作。而在社区党建中,社区内含的“平等性”决定了社区党组织要整合社区无法再借助利益机制和行政机制,而只能依赖“非权力权威”和“人格魅力”,比如服务等等。这恰恰就是这种“非权力权威”的培养对社区党建来说是一个新的问题。
     
  (三)保障难题
   
  在传统单位党建中,党建工作正常开展所必需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时间理所当然地由单位笑予足够的保证,不劳党建工作者费神费力。但在社区党建中,社区党建工作虽在社区,但社区党建工作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等基本条件突然失去了应有的保障。社区的单位和个人并没有像原有单位那样为党建提供条件的当然责任。社区党建工作为此新增一个问题,即如何落实社区党建工作的条件保障。
     
  (四)内容难题
   
  在传统单位党建中,党建工作内容一般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即执行上级党组织分配的任务,同时紧紧围绕本单位工作。而在社区党建工作中,赋予社区党组织的工作内容变得非常原则,即“发动祥会、整合社会、服务社会”,至于具体党建工作内容则完全取决于具体社区党组织的自身探索.W寸于习惯执行明确任务的社区党建工作者来说无疑又是一个问题。
     
  (五)机构复杂难题
   
  在传统单位党建中,党建机构的设置一般是单  向性的垂直状。而社区党建的领导体制在机构设置上体现出纵横交错的多面体状,既有从街道党工委到居民区党支部的纵向的垂直式管理体系,又有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社区所在单位等的横向协调状  管理体系。一般来说,社区党建工作者面对纵向衫撇  怎样处理关系基本上能驾轻就熟,而当面对横向关系  的组织机构如何进行领导则又成了一~个问题。
     
  (六)推广覆盖面难题
     
  在传统单位党建中,党建工作网络遍布社会的各个领域,几乎没有多少党建工作盲点。但在社区津建中,随着流动人员增多,下岗失业人数的扩大禅及一些新经济组织、新社会团体的出现,党建工作在这些地方普遍出现了大批盲点。因此,如何通过社区党建工作让社区党建覆盖党建盲点,又成了社区党建工作的一个难题。

  (七)对象把握难题

  在传统单位党建中,党建对象的“同质性”非常突出,这使得传统党建工作能比较容易抓住党建对象的特征、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但在社区党建中,党建工作对象高度“异质化”。面对价值、利益多元化的党建对象,如何梳理出社区党建工作的共同关切,协调各方关系成了社区党建的又一难题。

  (八)人才难题

  在传统单位党建中,由于党建工作内容的固定产和丰富的体制权威资源的存在,使得传统单位党建中对党建工作者不必提出苛刻的素质要求。但在社区党建中,社区党建任务急剧放大,工作难度剧增,却又相对缺乏外在行政、政策、体制的必要支持。因此,社区党建工作者的素质要求提到了关键的地位。而以目前社区的现有条件如何吸引高素质优秀党员自愿从事社区党建工作,又成了社区党建工作的一个难题。

  三、创新党的领导方式所必需的社区党建改革

  为了使党能顺利实现从“单位党建”到“社区党建”的转变,完成党的领导方式的创新,党在社区中必须进行一场全面深刻的变革。

  (一)理顺社区党组织和社区的关系,使社区党组织在整合社区资源力量过程中真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根据中发办(2000)23号文件规定,社区党组织是社区组织的领导核心,希望以社区党组织来整合社区各种力量,全面推进社区各项工作的完成。但问题是社区党组织如何能在实践中真的成为名副其实的领导核心,在整合社区资源中真正能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呢?
   
  第一,社区党组织应发挥社区建设的设计作用。社区党组织要利用自己的组织优势、政治优势和人才优势,集思广益,理出社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具体的方针、政策,使整个社区建设虽非社区党组织亲为(根据自治原则,也不应亲为),但社区建设每一步无不在社区党组织的指引之下。
   
  第二,社区党组织应发挥社区凝聚人心的作用。社区是个异质化、多元化的社会单元,怎样将社区培植成一个共同体历来是一个大难题。社区党组织如能超然政府、单位的杂务外,以社区共同利益为价值取向,应该能把散在的中国社区居民和单位扭成一团。
   
  第三,社区党组织应发挥社区建设的推动作用。社区自治组织所确定的每一步工作能否完成,关键在于全体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能否全力配合。在工作中,社区党组织要是能充分利用多年从事群众工作的经验,说服、鼓励广大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自治组织分配的工作,则社区各项工作的进程必会大大加快。
   
  第四,社区党组织应发挥社区党员的示范作用。社区建设常常会遇到一些困难,承受一些挫折,尤其是社区建设初创时期,困难和挫折更为频繁。为此,每当这些关头,社区党组织应号召社区党员率先垂范,以榜样的力量带动全社区成员和单位继续前进。
   
  (二)进一步明确社区党建指导思想,把为民服务作为社区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把社区党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定位在为民服务上,是社区党建真正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社区党建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许多从事社区党建工作的同志都深感社区党建工作的难以开展。事实上,问题的症结在于社区党建是否贯彻了为民服务的思想,是否让社区成员和驻区组织真切地感受到了社区党组织对自己的服务。为了在实践中真正贯彻社区党建为民服务的宗旨,必须对社区党建工作在任务、方法和落脚点上有一个调整。
   
  第一,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利用自己的组织优势和人才优势,研究本社区居民的关注点。为此,社区党组织要动员广大党员密切联系群众,把群众的种种信息集中到社区党组织内,再经过社区党组织的梳理,理出居民的关切点,并以此把社区各项工作逐步引导到解决居民这些关切点上来。当然,在发现、梳理社区居民关切点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三点:其一,理出的社区居民关切点应该是社区居民绝大多数人的关切点,而非少数人的;其二,社区居民的关切点应该是对根本利益的关注而非片面追求眼前的局部利益;其三,社区居民的关注点应该是合法的,而且是切实可行的,而不是非法的、不切实际的。
   
  第二,主要采取共产党员带头示范的办法,运用社区党建的一些新型组织载体,推动社区各种力量共同为民服务。社区党组织与社区成员、驻社区单位没有上下级的隶属关系,因此也就不可能有对社区成员和驻社区单位的强制约束。为此,社区党组织主要通过发动党组织中的共产党员,设立“党员奉献服务队”、“共产党员先锋岗”等载体形式,以共产党员的模范行为带动社区全体成员和驻区单位投身社区服务工作。此外,社区党组织还可以设立社区党建联席会、在职党员服务中心、流动党员管理站等协调管理机构,组织社区单位和成员积极跟随社区党组织从事社区服务。
   
  第三,对当前社区党建的绩效评估应有一个新标准。社区党建工作好坏和成效如何,应把社区居民满意度作为检验的根本标准。因此,社区党建工作应融人各项为民办实事的过程中。诸如解决社区下岗职工就业问题,扶贫济困和创建文明社区等,表面上看似乎算不上社区党建,但事实上,社区党建工作就是在围绕为民办实事中展开的。这种思路一旦确立,社区党建工作就会从过去的注重形式转到注重社区党建为民服务的实际内容上来,这样,社区党建在社区中的声望和地位将随之而来。
     
  (三)要按照“政党现代化”的要求,加强社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社区党组织是社会中的党组织,它不同于传统的、附着于单位的党组织。它是一种全新的党的建设。因此,在当前开展社区党建工作时,不要停留在一般的号召和要求上,而是要从新的实际出发,按照政党现代化的要求,扎扎实实地搞好社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第一,要实现社区中党组织的一体化领导。社区内虽然呈多元化结构,但多元化中还存在一个一体化——党的一体化。社区内按“地域相邻、行业相近、就近方便”的原则,设党支部、党小组,原本就是希望在纷杂的社区中,把所有党员形成一体化,进而把社区凝聚成一个共同体。目前,党员一体化的组织架子已经搭好,但社区内党的各个支部、小组之间,以及支部内和小组内,离真正的一体化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还需要通过一系列活动载体和组织载体加以相互间的磨合。
   
  第二,组织上的条块关系还待进一步理顺。参与社区建设的一些单位党组织在党的关系上接受双重领导,既接受其“条”的领导,也应接受所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但具体哪些工作要接受“条”的党组织领导,哪些要接受其所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应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更重要的是当条、块二重领导发生意见相左时,何为重,如何协调,应有一个明确说法。
   
  第三,社区党员的分类管理应具体化。针对社区各类不同党员,目前都同意进行分类管理。但如何分类,怎样区分管理应有一个操作方法,不能停留在一些原则的、抽象的说法上。一般来说,对社区在册党员、对流动党员、对单位在职党员,应制定出不同的管理办法和制度。
   
  第四,必须着力抓好社区党组织的“领头雁”,选好一个社区党委书记。他应既要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应有的政治敏感性,又要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在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中,虽然我们不支持搞个人魅力,强调民主自治,但在中国,个人魅力往往能起到难以估量的作用,尤其是在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之初,社区内还散漫,不成共同体时,如有一个优秀的社区党委书记,就能以个人人格力量最大限度地协调各方,推进社区各项工作。
   
  第五,要加强对社区党建工作者的指导和管理。社区党建工作者面对社区党建这个新课题,会遇到各种困难,这时候很需要市、区、街道各级党组织必要的指导。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还要专设社区党建组织员,专职指导社区党建,以替代市、区、街道各级党组织以往那种对社区党建工作的一般化指导。当然,指导问题解决以后,要随之对现在的社区党建工作者加强管理。现在许多社区中党组织负责人擅自离岗者为数不少,有的社区党建工作者虽尚留岗,但随意散漫不行其责。对此,街道党工委和组织员会同社区党组织一定要加强教育和管理,一方面要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事业心、责任感,爱岗敬业,献身党的事业;另一方面,要帮助社区党的工作者解决工资和待遇等生活方面的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优,从而安心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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