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发通知要求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 |
发布日期:2005-06-20 |
中共中央在通知中强调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当前,要支持、保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若干意见》认为,根据中共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要求,当前要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的作用,支持、规范和保证其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二是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制度建设,使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更好地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的作用。 《若干意见》提出了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的具体措施,还就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制度建设作了明确规定。 为落实中共中央通知精神,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国人大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若干规定》、《关于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的若干意见》等5个相关工作文件,作为具体落实《若干意见》的工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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