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召开常委会研究制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重大问题 |
发布日期:2005-11-01 |
10月25日上午,省委召开常委会,根据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视察江苏时的重要指示,就制定江苏“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与会同志结合最近一个时期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情况,就江苏“十一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发展路径、重点任务以及战略举措,展开深入的讨论,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明确的要求。 常委会认为,“十一五”时期,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思想之后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性五年。科学谋划江苏“十一五”的发展,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富民强省、“两个率先”的总体目标不动摇;必须突出江苏特色,既体现江苏实践的创新性、探索性,又要保持各地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坚持已被发展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战略举措,继续深入实施五大战略、切实贯彻“三优先”方针;必须明确鼓舞人心的奋斗目标,与国家“十一五”发展目标和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指标体系相衔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到不同区域的发展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发展规划;必须充分调动基层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发展的活力和合力。 常委会指出,对中央强调而江苏有条件率先推进的重大任务,必须深入研究和提出新的工作思路与举措。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点构建统筹城乡的发展机制、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要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切实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构筑和谐社会的实践载体。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创新的紧迫感和危机感,依托江苏的产业基础和科教人才优势,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创新型企业和创新型社会,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根据江苏发展的战略需要组织重大技术的联合攻关,形成企业主动、市场拉动和政府推动相结合的创新格局。要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一手抓先进制造业,一手抓现代服务业,在继续保持经济总量处于全国前列的同时,更加注重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常委会要求,制定我省“十一五”规划,要强化宏观性、战略性、前瞻性和指导性,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集中大家的智慧,使规划成为指导和推动今后一个时期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文件。 与会同志还就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国际化进程、扩大消费需求、改善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科教文卫体等社会事业、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人才载体和人才激励机制建设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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