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把学习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
发布日期:2005-12-20 |
领导干部不是有了权力,就能够干好工作,相反,有权加无知,将给事业和人民带来灾难性的后果,这已为人们所公知。领导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不是天生具备的,更不会随着职务的上升而增加,而是要靠学习和实践取得。一个疏于学习的干部,往往在思想上容易僵化,难以在新形势下准确地把握大局和方向。对领导干部来说,学习不是可学可不学,而是必须学习。学习是领导干部的一种重要素质,一种责任。把学习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不仅可以较全面地了解其素质,还可以由此观察其对事业和人民的责任心。习惯于交往应酬,发展没本事、学习不努力的干部,就不配当领导干部。 学习是领导干部成长的途径。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如果不加强学习,满足于现有知识,满足于已有经验,昨天的好干部,今天就可能落伍;今天的好干部,明天也可能被淘汰。所以,考察领导干部,既要考察其显绩,又要考察其潜绩。显绩,就是干部驾驭现任工作的能力;潜绩,就是干部所具备的潜能。干部的潜能是和学习的能力密切相关的。把学习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能使我们对干部的显绩和潜绩有一个全面的把握,从而更科学地评价干部,同时能在更广的视野中了解和发现干部。 坚持和完善干部学习、培训制度,是提高干部素质的重要措施。各级干部要从为人民掌好权、执好政的责任出发,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组织部门一方面要为干部的学习和培训提供机会,创造条件;另一方面要加强督促检查,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把干部学习、培训的成绩列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从而激励广大干部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江苏富民强省、“两个率先”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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