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纪委、省监察厅发出通知要求:加强节日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两节”祥和稳定 |
发布日期:2005-12-26 |
通知要求,全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两节”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特别重申“八个严禁”:严禁公职人员收送礼金礼券和贵重礼品,对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礼券且逾期不上交的,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进行处理。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严禁“跑官要官”。对“跑官要官”的,要严肃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凡参与赌博的,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严禁利用年终搞形式主义的评比、检查、表彰、验收和达标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等各种铺张浪费活动。严禁用公款、公车外出旅游、探亲。严禁巧立名目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通知还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开展反腐倡廉和艰苦奋斗宣传教育,不断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成果,要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开展各类节约活动,精简庆典,减少接待和应酬,节日期间不搞相互走访、宴请和拜年,到基层慰问轻车简从,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 通知指出,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牢记党的宗旨,深入困难多、受灾重和贫困的地区及困难企业,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切实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要解决好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等问题,坚决防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信访工作,真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通知强调,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把做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党政“一把手”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执法。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要从严查处并公开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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