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省级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
发布日期:2006-01-17 |
(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加强省级机关作风建设,是江苏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加快推进“两个率先”的重要举措。为了把省级机关真正建设成“为民、务实、清廉”,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领导机关,充分发挥省级机关在推进“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江苏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建立健全省级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1、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省级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部署、组织、协调、指导省级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省级机关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职责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省级机关作风建设的总体部署,研究解决机关作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做好加强省级机关作风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工作;组织开展群众评议省级机关作风建设等活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鞭策后进;建立健全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巩固和发展作风建设的成果。根据机关作风建设的进展情况,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2、省级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级机关作风办)为省级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省委省级机关工委,负责省级机关作风建设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和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搜集整理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作风建设的进展情况,通过编发简报等形式进行交流;加强对机关作风建设的督促检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加以推广;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群众评议省级机关作风建设方案,做好评议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加强对省级机关作风建设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省级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必须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要增强大局观念,加强各成员单位间的协调配合,努力形成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整体合力;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善于发现和把握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推动机关作风建设深入持久地发展。 4、省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建立工作责任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逐步建立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目标管理、制度保证的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工作机制,保证本部门、本单位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建立健全省级机关作风建设民主监督机制 1、完善省级机关作风建设投诉受理制度。在省级机关作风办设立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省级机关作风的投诉。同时,把对省级机关作风的投诉与省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投诉情况结合起来,加强对投诉件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并以适当的方式公布投诉处理情况,接受基层和群众的监督。 2、完善省级机关作风建设监督点制度。在13个省辖市及部分县(市、区)和企业设立省级机关作风建设监督点,及时收集基层和群众对加强省级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省级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对监督点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监督点的作用。 3、聘请省级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员。从社会各界聘请省级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员,对省级机关作风建设进行监督。 4、开展省级机关作风建设专题监督活动。省人大、省政协每年要组织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选择省级机关部分厅局单位,对其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专题巡视、调研,并把人大、政协专题巡视、调研的情况,作为评议省级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作用。 5、加强新闻舆论监督。新华日报、省广电总台等省内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省级机关作风建设开展情况,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配合搞好群众评议机关作风建设活动,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坚持完善群众评议省级机关作风建设制度 1、加强省级机关作风建设,必须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要把受群众监督、请人民评判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动力。在认真总结2004年“万人评议”省级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科学合理、公正公开、注重实效和简便易行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群众评议省级机关作风建设办法。 2、评议活动原则上每两年组织一次。评议方式除了由省级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集中组织书面评议外,还将通过《新华日报》、江苏机关党建网站等媒体进行评议和利用社会调查机构抽样调查评议等多种方法进行。评议方案由省级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并组织实施。 3、根据省级机关作风建设发展变化情况,不断完善评议方案,按照工作性质、职能等因素,科学确定省级机关被评议部门和单位及分类;依据体现代表性、比较了解情况、面向基层的原则,合理选择参评人员;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及时调整评议要素;编制相应的数据处理软件,准确快捷地汇总统计评议数据。 4、充分运用群众评议结果,把评议作为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的重要手段,推动省级机关作风建设扎实有效地开展。四、加强对省级机关作风建设的考核奖惩 1、把机关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各部门、各单位年度工作的考核范围,作为评价工作实绩的重要方面,作为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 2、依据当年的群众评议结果,参照上一次群众评议情况,经省级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考核,由省委、省政府对省级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扬奖励。 3、对群众评议排序末位的部门和单位,领导小组要责成并督促其进行具体整改,对连续两次排序末位的部门和单位,根据组织考核的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对该部门负责人进行调整。 4、群众评议排序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评议活动中提出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由省级机关作风办汇总梳理后,向被评议部门和单位反馈,并督促搞好整改。 |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