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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06-02-06


转自新华日报

----2006年1月18日在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我受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2005年度工作情况和2006年度主要工作安排,请予审议。

  2005年,省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江苏省委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有关文件,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富民强省、“两个率先”目标,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有机统一起来,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和新进展,较好地完成了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基本原则,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005年5月,中共中央转发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 2005 9号),吴邦国委员长视察江苏时对做好人大工作作了重要讲话。中央9号文件和吴邦国委员长的重要讲话,深刻总结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基本经验,明确了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一步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省人大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中央有关加强人大工作的指示精神作为重要任务,采取多种形式和有力措施,迅速在全省组织传达、学习、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学习中心组及时进行学习,认真领会中央文件的精神实质,提出进一步学习贯彻的意见。把传达学习中央有关加强人大工作的指示精神列入常委会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委员讨论学习,加深理解。召开省市人大负责人座谈会,总结交流学习贯彻情况。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根据江苏人大工作的实际,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提出并由省委批转了有关贯彻中央9号文件的具体意见。在工作中,一方面,我们正确把握地方人大工作的基本原则,把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作为行使职权、开展工作的基本前提;把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作为行使职权、开展工作的基本方法;把坚持以人为本、走群众路线,努力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行使职权、开展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始终保持人大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另一方面,正确把握地方人大工作的重点,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切实保障人大代表的权利,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切实加强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会议等制度建设;切实提高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水平,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努力增强工作成效,比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二、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为了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建设法治江苏的需要,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在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上下功夫。

  在确定立法项目上,坚持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2件,修订3件。其中,属于推动经济发展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有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安全生产条例等5件,属于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的有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件,属于发展社会事业和国防事业的有法律援助条例、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征兵工作条例等7件,属于人大制度建设的有省人大常委会联系省人大代表办法。此外,还批准了南京等四个较大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废止的地方性法规18件。这些新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体现立法决策同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相结合的原则,对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引导和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立法方式上,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在起草法规草案过程中,省人大有关委员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开展专家咨询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建议,同时就一些突出问题与有关方面会商,有的问题还请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使提交审议的法规草案更趋成熟。在审议法规草案过程中,坚持发扬民主,让委员充分发表意见,还邀请部分相关的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参与讨论修改,在此基础上进行统一审议。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对法规草案再次审议的时间,根据草案修改的实际情况,作出不同的安排,如在审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等10件法规草案时,把连续两次会议进行初审和再审,改为隔一、二次会议再审,以便有更充裕的时间进行调查、论证、协商,在委员们取得共识后才交付表决。特别是对那些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安全生产条例、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经初审后在媒体和网上公布,让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到立法工作中来。实践证明,坚持民主立法,既尊重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个人意见,又凝聚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集体智慧,使通过的法规更加严密、科学;坚持开门立法,扩大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有序民主参与,既有利于充分反映民意,提高立法的质量,又能使立法过程成为法制宣传的过程,为在全社会贯彻执行地方性法规创造良好的群众基础。在体现地方特色上,坚持立足江苏实际,增强地方立法的创制性。针对一些地方征兵工作难度较大的问题,在修订征兵工作条例时,加大了优待力度,规定按不同比例发放奖励金的制度,鼓励适龄青年特别是大学生入伍。这个条例实施后,适龄青年踊跃参军,兵员素质得到提高,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针对法律援助不能完全满足社会需求的问题,在修订法律援助条例时,规定在省一级设立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内容,鼓励向法律援助事业捐赠财物,扩大受援人范围,使更多的群众享有法律援助的权利。针对海域有偿使用制度难以操作的问题,在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中设置了海域使用权可以出租、转让等规定,以保证海洋资源的合理利用。针对无线电通信系统之间相互干扰和重复建设的问题,在无线电管理条例中规定了在工程设计和建设时应当设置集约化系统的制度,以利于提高无线电使用和管理的效率。这些地方性法规,既遵循上位法的基本精神和原则规定,又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较强的可操作性。在规范立法技术上,总结以往的实践经验,经过长期酝酿准备,制定了《江苏省地方立法技术规范》。这个规范对地方性法规的结构、语言,以及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的有关文件表述模式等作了规范,这将对提高立法质量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注重增强监督实效,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从“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高度出发,加强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经济、政治、司法等方面的12项工作报告,检查有关资源保护、劳动合同、华侨捐赠等9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对有关行政、司法机关开展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把监督和支持结合起来,着眼于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通过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抓住监督重点,运用多种方式,以增强监督实效。在监督工作中,把经济工作作为监督的重点;在对经济工作的监督中,又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放在突出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开展监督,这是增强监督实效的一个重要保证。在听取和审议经济、计划和财政报告时,强调省政府要坚持“富民优先”,进一步增加人民群众的收入,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支出体系,继续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支持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教育、社保、医疗、环保、扶贫和安全等问题。在评议省外经贸厅工作时,提出进一步创新开放型经济发展思路、调整外贸结构、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加快“走出去”步伐等意见建议,同时强调,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使民营企业成为发展外向型经济、扩大就业的生力军。省外经贸厅根据评议意见进行了积极整改。针对一些地方侵害劳动者权益现象时有发生、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未能发挥应有作用以及执法力量薄弱、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在检查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条例、工资支付条例的执行情况时,提出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加快建设社会保障体系、从源头上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等建议,有关部门根据这些意见进行整改,加大了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力度,推动了劳动关系进一步规范和谐。加强基层法院、检察院建设,对构建和谐社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省人大常委会把推动全省基层法院、检察院建设作为监督的重点,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进行视察、调研,专题审议基层法院、检察院建设的情况报告,提出了解决基层司法机关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加强队伍建设的意见,推动审判、检察机关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通过明查暗访,连续跟踪监督,以增强监督实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些难点问题,长期跟踪监督,反复检查督促,抓住不放,一抓到底,这是增强监督实效的一项重要措施。为确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限制开山采石的决定》得到全面落实,在以往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去年又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汇报,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代表组成两个检查组,深入部分开山采石的企业和宕口明查暗访,针对一些久拖不决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见,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关闭屡禁不止的非法开采点,遏制在禁采区开山采石反弹回潮现象,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资源。省人大常委会于2000年作出关于在苏锡常地区限期禁采地下水的决定以后,连续多年进行跟踪检查。在去年的执法检查中,又提出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完善管网建设等建议,以巩固禁采成果。通过各方面的努力,目前苏锡常地区封井任务已全面完成,地下水位明显回升,地面沉降明显好转,地下水资源得到保护,同时加大投入,推行农村区域供水,使广大农村群众喝上了自来水。边检查边整改,及时解决问题,以增强监督实效。把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与支持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结合起来,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边检查边整改,这是增强监督实效的一种有效方法。多年来,虚假违法医疗药品广告严重泛滥、屡禁不止,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此提出了尖锐批评。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整治虚假违法医疗药品广告专项执法检查,组织有关工作机构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行动,多次检查广告法、药品管理法的执行情况,对制作、批准、发布违法违规广告的媒体、业主进行逐一查处,把监督的过程变成解决问题的过程,并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医疗药品广告审批、审查,发布违法广告责任追究等六项制度,从根本上进行约束。通过历时半年多的边检查边整治,虚假违法医疗药品广告严重泛滥的状况得到有效遏制。

  加强信访工作,拓宽监督渠道,以增强监督实效。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促进和支持政府、法院、检察院依法办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这是增强监督实效的一条重要渠道。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按照“分别受理、综合分析、统一交办、定期反馈、严格督查”的要求,把信访工作中了解掌握的有关社情民意和突出问题,作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重要信息资源,努力健全人大信访工作机制。召开全省人大信访工作会议,研究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若干规定;推进信访办公自动化、网络化建设,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一年来,接待处理了群众来信来访15615件次,通过督查督办,使不少久拖不决和疑难的信访事项得到解决和妥善处理。实践证明,加强人大信访工作,能够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能够及时研究分析信访动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推动有关部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能够通过处理信访个案,举一反三,对解决同类问题提出普遍性的政策措施,减少重复上访,促进社会稳定。

  四、积极创新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的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把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拓展代表工作思路,创新代表工作形式,改进代表工作方法,为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权利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证。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在组织好省人大代表对本选举单位视察活动的同时,首次组织苏南五市部分省人大代表分别到对口挂钩的苏北五市视察。这种视察方式有利于扩大代表的知情权,使代表更好地了解全省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有利于代表增强全局观念,从推进富民强省、实现“两个率先”的高度思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提高审议报告、提出议案和建议的质量;有利于发挥代表的专业特长和智力优势,在推进区域共同发展、实施南北挂钩中发挥积极作用。首次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年中专题调研活动,各代表小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个别走访,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认真进行综合分析,就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着力自主创新、促进农民增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环境整治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首次开展代表履职专业知识培训,让代表了解掌握议案、建议的提出和处理、预算审查监督等方面的规定和程序。两次组织省人大代表围绕我省“十一五”发展战略,听取专题报告,开展专题学习,为审议“十一五”规划纲要做好准备。

  创新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方式,扩大办理工作效果。在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们共提出8件议案和632件建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省法院、省检察院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非常重视,各承办单位领导亲自动手,建立了办理工作领导责任制,采取现场办理、上门办理、网上办理等多种形式逐件办理落实。现所有议案建议已全部按期办理结束,并将办理情况逐件答复了代表。在建议督办工作中,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八位副主任分别带队,对“加大苏北农业产业化扶持”、“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等8件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取得了明显成效。在督办“关于对泗洪县西南岗地区实行整体帮扶的建议”时,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省政府33个部门负责人和部分专家学者赴西南岗地区实地考察,召开整体帮扶现场督办暨泗洪县发展战略研讨会,把人大代表的意见、领导干部的经验和专家学者的智慧结合起来,既立足实际解决现实问题,又对深层问题作理性思考,既提出近期帮扶的措施,又对长期整体帮扶开展战略研讨。这种督办形式,拓展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了办理工作的水平,扩大了办理工作的效果,受到了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的肯定和好评。

  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提高代表工作水平。本届以来,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工作积极进行探索,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较好地发挥了人大代表作用。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了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研究探讨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会议进一步统一了认识,明确了新形势下做好代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应该遵循的原则,推动了全省人大代表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坚持不懈地加强自身及机关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2005年上半年,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在省人大机关认真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根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和人大工作的特点,提出了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自身建设的整改意见和机关全体党员“八个坚持、八个模范”的具体要求,推动这项活动深入扎实开展。经过学习动员、分析评议和整改提高,进一步加强了常委会党组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增强了党组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念,更好地发挥执政骨干作用;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也使机关非党干部受到了一次很好的教育。这次教育活动对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的政治思想作风建设,提高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的工作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根据中央9号文件精神,把制度建设作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以不断提高党组成员的政治理论和履职水平。制定《关于提高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的实施办法》,对议题确定、会前调研、会务准备、会议审议、办理反馈、会议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以提高常委会会议的质量。制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密切与市县人大的联系,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指导的具体意见》,以密切联系基层,形成人大工作合力,提高人大工作整体水平。修订《省人大常委会联系省人大代表的办法》,以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提高代表对立法、监督工作的参与程度。制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创建学习型机关的意见》,推动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制定人大机关干部管理、后勤服务、财务公示等办法,提高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度。

  根据人大行使职权的特点和需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把调查和分析各方面意见作为地方立法的基础工作,把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环节,把掌握民意、了解实情作为听取和审议各项工作报告的前提条件,使人大各项工作更加贴近实际,更加符合民意。为了更好地加强调查研究工作,专门召开了全省人大调查研究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各级人大调研工作的经验,对新形势下做好人大调研工作进行了部署。

  根据人大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充实了代表工作和信访工作力量。召开全省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重视人大机关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锻炼,通过民主推荐,有一些同志走上领导岗位;通过交流,使一些干部到新的工作岗位发挥自己的才能;通过到基层挂职,使一些年轻干部在实践中锻炼提高。

  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3人次。在任免工作中,继续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任命通过后当场颁发任命书等制度,以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制意识、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

  积极开展与外国议会的友好交往,接待38批377人次来自美国、日本、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的议会代表团,并根据需要组团出访,增进与外国地方议会的相互了解,扩大了我省经济、文化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影响。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地方立法工作不能完全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部门利益倾向仍然存在,立法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中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重点不够突出,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联系省人大代表的面不够广泛,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比较狭窄,代表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对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常委会自身的工作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问题,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省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江苏省委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江苏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23号文件,紧紧围绕富民强省、“两个率先”的目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按照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富民优先、科教优先、环保优先、节约优先的方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继续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推动和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推动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和促进法治江苏进程,推动和促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完成“十一五”规划第一年的任务作出积极贡献。一、关于立法工作。适应我省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需要,将制定10项法规,修改3项法规。在经济建设方面,制定财政监督、航道管理等法规,为江苏经济快速稳定增长提供法制保障;在可持续发展方面,制定生态公益林保护、饮用水源地保护等法规,以加快生态省建设步伐;在发展社会事业方面,制定志愿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法规,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在人大制度建设方面,修改关于议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水平。继续改进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提出地方立法中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设定标准的意见,规范行政行为,维护法制统一;增加人大牵头组织起草法规的比重,组织有关专家参与法规起草工作,更好体现地方立法的公正性。二、关于监督工作。通过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动有关国家机关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正确实施。在加强自主创新方面,认真贯彻全国科技大会精神,把建设创新型江苏作为重点,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自主创新情况的汇报,检查科技成果转化法、高新技术条例和科技进步条例等促进科技创新的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以进一步深化科技改革,大力推动科学技术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方面,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产业结构调整的汇报,以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和产业集聚,加速新型工业化进程;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建筑业发展的情况汇报,推动我省由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转变。在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方面,听取和审议关于医疗体制改革、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专题工作汇报,推动群众强烈反映的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的解决;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消防法暨消防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以进一步强化消防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坚持可持续发展方面,重点对我省长江流域、淮河流域、太湖流域三大水系的水环境治理和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加大环境保护的执法力度,积极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在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方面,听取和审议关于地方政府规章中临时性行政许可设定情况和处理方案的汇报,启动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听取和审议法院、检察院工作汇报,继续开展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督促行政、司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三、关于代表工作。继续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加强代表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开展县乡人大代表直接选举工作的调研,修订有关法规,为明年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做好准备。认真组织好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努力提高代表视察和参与常委会活动的实效;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建立代表专题座谈会制度,定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组织代表异地视察和年中专题调研,使代表更好地了解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强化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制,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总结交流城镇街道人大工委工作,为基层人大代表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认真落实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精神,推动全省人大代表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四、关于专题调研。要把调查研究作为立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评议等各项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常委会行使职权奠定坚实基础。同时,要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分别由常委会负责同志带领相关的代表、委员和机关干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为省委的重大决策提供参考,对有关问题作出决议决定。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围绕区域共同发展,就加快苏北振兴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围绕法治江苏建设,就宪法法律在江苏的贯彻执行、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干部群众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等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作出《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的决议》,把省委有关建设法治江苏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也要围绕全省中心工作,结合各自的职能,有重点地选择若干课题进行调查研究。进一步发挥省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的作用,推动人大理论研究和工作研究的深入开展。为了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要进一步加强省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履职能力,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发扬求真务实精神,提高各项工作的实效;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组织制度、运行机制、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提高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民主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人大宣传工作,增强新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各位代表,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江苏省委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团结奋斗,扎实工作,为夺取“十一五”开局之年的全面胜利、为开创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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