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 |
发布日期:2006-02-22 |
会议指出,过去的一年,经过全党全国上下团结奋斗,我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改革开放迈出重大步伐,民主法制建设继续推进,社会事业取得新进展,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社会安定团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迈出新的坚实步伐。一年来的成就,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驾驭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辛勤工作的结果。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会议强调,2006年是“十一五”时期的第一年,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加快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坚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坚持把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全面加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为“十一五”时期的发展开好局、起好步。要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搞好宏观调控,重点扩大消费需求,保持固定资产投资适当规模,优化投资结构,继续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发展现代农业,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层次和技术水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继续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要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把加快科技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大力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要继续深化改革,在一些关系全局的重大体制改革上取得新进展,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要高度重视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突出抓好医疗卫生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加快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会议认为,“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十一五”规划纲要,对于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会议指出,“十一五”时期要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必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必须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必须加强和谐社会建设、必须不断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原则。要针对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调整推动发展的思路、转变推动发展的方式、明确推动发展的政策导向。要立足扩大国内需求推动发展,立足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发展,立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动发展,立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发展,立足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发展,立足以人为本推动发展。 会议对“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的“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指标、战略重点、重大改革措施和主要政策取向等进行了讨论研究。会议强调,“十一五”规划纲要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方向,成为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实现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主要依靠完善体制机制,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会议要求,在将“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和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讨论的过程中,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以利于切实把规划纲要制定好、实施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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