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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国强:扎实做好地方党委换届工作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 实施“十一五”规划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发布日期:2006-05-18

  贺国强在广西调研地方党委换届工作时强调:
  扎实做好地方党委换届工作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 实施“十一五”规划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转自《人民日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贺国强5月12日至16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就地方党委换届工作进行调研时强调,要坚持以党章为准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这次地方党委换届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完成好地方党委换届的各项任务,努力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贺国强指出,这次地方党委换届,要按照“明确方向、积极稳妥、突出重点、分步到位”的原则,积极推进领导班子配备改革,认真研究改革进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地方党委新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运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进行换届考察,以德才素质评价为中心,采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和综合评价等方法步骤,增强考察办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严格考察干部思想政治表现的基础上,注重考察干部勤政廉政、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求真务实、心理素质以及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方面的情况,切实加强和改进干部考察工作。要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为重点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尤其是选配好党委主要领导。要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同时要注意调动其他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要积极推进干部交流,改善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活力。
  
  贺国强指出,要把扩大党内民主贯穿于地方党委换届工作的全过程,在换届工作方案的制定,党代会代表和领导班子成员推荐、考察、选举的过程中,都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落实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努力使换届的过程成为推进党内民主、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过程。
  
  贺国强强调,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可能出现的各种错误倾向、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要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搞好省、市、县、乡党委换届以及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的衔接,处理好换届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换届凝聚人心,振奋精神,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调研期间,贺国强还到百色瞻仰了革命旧址,走访慰问了部分党员和困难群众,实地考察了南宁市、百色市一些乡村、企业,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情况,看望了部分老同志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机关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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