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邦国: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具体措施上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
发布日期:2006-09-25 |
转自 《人民日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近日在黑龙江考察工作时强调,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结构调整步伐,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强和谐社会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尽快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9月14日至18日,吴邦国和随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在黑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钱运录,省长张左己等陪同下,深入牡丹江、哈尔滨等地考察,并出席了在哈尔滨召开的中俄立法机构圆桌会议。在林区湿地,他详细了解当地生态环境建设情况;在企业车间,他仔细询问企业生产经营和科技创新情况。他还深入居民家中,来到社区广场,与群众亲切交谈,关切询问他们的工作、生活和社区建设情况。 考察期间,吴邦国听取了黑龙江省的工作汇报,对黑龙江省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说,黑龙江贯彻中央方针政策是坚决的、认真的,干部群众的精神面貌是好的。近些年来,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经济实现持续快速发展,结构调整取得成效,对外开放迈出新步伐,城乡面貌发生很大变化,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希望黑龙江抓住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机遇,充分发挥优势,扎扎实实把各项工作推向前进。 在谈到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时,吴邦国说,今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实现高增长、高就业、高效益和低通胀的良好开局,为“十一五”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今年以来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不但没有降低,反而有所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但没有减少,反而都在增加。这大大增加了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约束性目标的难度,也说明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和经济结构不合理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吴邦国强调,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具体措施上、落实到各项实际工作中,使经济社会发展尽快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谈到黑龙江的工作时,吴邦国着重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上做文章。要把调整经济结构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工作重点放在提升存量上,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进一步深化改革,大力开展以节能降耗为核心的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使现有工业结构向高端调整。要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加大科技投入,鼓励发明创造,发展知名品牌,强化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二是在扩大对外开放上做文章。发展对俄经贸合作是黑龙江对外开放的重点之一,要充分发挥独特的区位优势和与俄交往合作的传统优势,以大企业为主导,立足长远,将一般贸易关系转变为合作伙伴关系,切实提升对俄经贸合作的质量和水平,并以此推动黑龙江的进一步对外开放。 三是在为群众办实事上做文章。要坚持以人为本,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提高城乡人民收入水平。要从实际出发,加大财政及社会投入,着力解决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上学、住房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把好事做实、把实事做好,让全体人民特别是广大农民和城镇低收入者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注意从制度上、体制上和机制上探索解决矛盾和问题的办法,使社会在不断化解矛盾中前进。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倡导和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思想道德素质。 四是在生态环境建设上做文章。要加强对森林湿地、河流湖泊和水源地的生态保护,限期彻底治理老污染源,实行新上项目环保一票否决制度,防止产生新的污染,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循环生产、倡导循环消费,提高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率先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考察期间,吴邦国还亲切看望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并与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进行座谈,认真听取他们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谈到贯彻实施监督法时,吴邦国强调,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关于监督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高度,深入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要搞好规范和过渡工作,对原来的工作、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工作文件等进行全面梳理,对符合监督法规定的要加以深化和细化,对与监督法规定和精神不一致的要及时作出调整,确保监督法的全面正确实施。要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努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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