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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会审议通过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的意见
发布日期:2006-10-23

  江苏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全面部署
  
  李源潮作题为《坚持科学发展,建设和谐江苏》讲话 全会充分肯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以来常委会的工作,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指引下,同心同德,务实创新,为又好又快地推进“两个率先”、建设和谐江苏而努力奋斗!
  
  据新华日报报道:10月19日上午,中共江苏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顺利完成各项议程,在南京圆满结束。省委常委会主持会议。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共江苏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李源潮代表省委常委会作了题为《坚持科学发展,建设和谐江苏》的讲话。
  
  全会充分肯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以来省委常委会的工作。一致认为,省委常委会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富民强省、“两个率先”目标不动摇,协调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团结和带领全省人民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保持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顺利实现了“十一五”时期的良好开局,巩固和发展了政通人和、安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全会通过的《中共江苏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共分六个部分:一、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明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二、推进全面协调发展,夯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三、坚持利益兼顾,让全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四、坚持重在建设,构筑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载体。五、完善社会管理,激发社会活力。六、加强党对和谐社会建设的领导,形成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合力。
  
  李源潮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的具体化,是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集中反映,是指导我们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充分体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让人民共享的执政理念,充分体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科学精神。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紧密结合江苏实际,把中央精神学习领会好、贯彻落实好。
  
  李源潮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社会理想,更是发展实践。要按照中央的部署,把构建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把和谐发展的要求贯穿“两个率先”全过程。要充分认识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用追求和谐的思想方法、促进和谐的工作方法,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把各种社会力量凝聚在“两个率先”的旗帜下。要充分认识和谐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鲜明特征,真正把科学发展的要求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使江苏的“两个率先”成为科学发展的率先、和谐发展的率先。要充分认识社会和谐是人民幸福的重要内容,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使“两个率先”的过程成为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不断提高的过程。要充分认识和谐发展是实现“两个率先”的必然途径,坚持“统筹发展、兼顾利益、重在建设”的方针,有针对性地解决影响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使江苏的和谐社会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到2010年左右,在江苏总体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时,使中央提出的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特色更加鲜明,努力建设一个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群众普遍得益、社会充满生机活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和谐江苏。
  
  李源潮指出,推进江苏和谐社会建设,必须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要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又好又快的发展为社会和谐创造必要的物质基础。要加快改变社会事业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现状,着力解决区域发展和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二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发展中的利益关系,努力促进社会公平。要更加注重让发展成果普惠于民,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建立健全在高速发展中保障社会公平的体制机制。高度关注和尽量照顾那些在利益调整中得益较少甚至受损的群体,让他们共享发展成果。坚持富民优先方针,加大实现共同富裕的力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尤其要保证最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城乡居民平均收入增长幅度。完善公共财政制度,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要加强社会基层的和谐建设,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主体作用。要深入实施《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保障人民民主权利。要在新的起点上深入推进平安江苏建设,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积极构建诚信江苏。广泛开展和谐社区、和谐村庄、和谐单位、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形成和谐建设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四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现实困难,多做暖人心、稳人心、得人心、聚人心的工作,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成效真正体现到为民排忧解难上来,体现到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上来。五要营造促进社会和谐的思想文化氛围。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贯穿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让“两个率先”成为全省人民现阶段的共同理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培育有利于社会和谐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大力弘扬以“三创”为核心的新江苏精神,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要进一步形成有利于社会和谐的舆论环境,给人以信心、给人以希望、给人以力量,给社会以和谐的导向。
  
  李源潮指出,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党。要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以广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人民群众建设和谐社会,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努力提高领导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和谐江苏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要践行为民的宗旨,始终坚持以人民利益为根本,以人民需求为导向,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弘扬亲民的作风,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负责地解决人民群众合理的利益诉求。要完善利民的制度,用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要保持清廉的本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建设一支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李源潮在会议结束时对做好当前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把推进科学发展抓紧抓实,把“四优先”任务落到实处,对城乡居民收入、节能和环保指标落实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和考核,务求取得实效。二要把和谐社会建设抓紧抓实,实行目标责任分解,从群众要求最迫切而当前又能办得到的事情做起,形成全省人民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良好局面。三要把领导班子建设抓紧抓实。四要为省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的召开创造良好氛围。引导大家把精力集中到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上来,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省党代会的召开。
  
  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决议》。
  
  会议在雄壮的《国际歌》声中胜利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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