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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010年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06-11-06

  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推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贯彻落实,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着力提高其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的能力,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提高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 
  
  二、任务与分工 
  
  根据工作目标,结合相关部门工作实际,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把提高科学素质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的重要内容 
  
  1.在研究制定《2006--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06--2010年政府公务员培训纲要》以及《2006--2010年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全国妇联干部教育培训“十一五”规划》时,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要求,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中组部、人事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 
  
  2.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就地和县级党政分管领导、地方和部门各级科技行政管理干部、科研机构负责人和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等科技管理人员提高科学素质工作,制定专项教育培训计划并抓好落实。(责任单位:中组部、科技部) 
  
  (二)在学习型机关建设中注重培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 
  
  3.要求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将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等战略思想以及我国科技发展规划等,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中宣部、中组部) 
  
  4.指导干部所在单位开展自主培训时,注意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行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教育培训。(责任单位:中组部、中宣部、人事部) 
  
  5.组织开展“院士专家西部行”、“科学与中国”等活动,面向中西部地区公务员开展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学习型机关等内容的宣传教育。(责任单位:中宣部、中组部、人事部、中科院、社科院) 
  
  (三)各类干部培训院校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培训 
  
  6.要求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浦东、井冈山、延安干部学院和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等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将科学素质教育的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并根据科技发展状况和干部培训需要不断加以改进。(责任单位:中组部、人事部) 
  
  7.组织编写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及科学技术知识的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和专业教材,指导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加强这方面知识的课程体系建设。(责任单位:中组部、人事部、科技部) 
  
  (四)举办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 
  
  8.遴选一批适合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观学习的科研场所,组织他们实地参观。(责任单位:人事部、中科院) 
  
  9.以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为目标,面向社会开展征文活动,对优秀选题进行资助,并向社会推介优秀作品。 
  
  (责任单位:人事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 
  
  (五)在选拔录用、综合评价工作中体现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要求 
  
  10.在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公开选拔考试大纲和题库中,进一步丰富与提高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中组部) 
  
  11.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强化对科学素质的测查。(责任单位:人事部) 
  
  12.适时启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监测、评估标准制定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监测、评估体系。
  (责任单位:人事部、科技部、中国科协) 
  
  (六)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提高科学素质营造良好氛围 
  
  13.推动报刊、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创办有关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专题、专版、专栏,在相关人群中传播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
  (责任单位:中宣部) 
  
  14.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推出一批注重科学素养、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典型。
  (责任单位:中宣部、人事部) 
  
  三、组织协调 
  
  1.成立组织协调机构。由中组部、人事部牵头,中宣部、科技部、中科院、社科院、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为成员单位成立“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协调小组。组长由中组部干教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和中国科协科普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其他各成员单位相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协调员,并确定一名处长作为具体联络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中组部干部教育局综合处,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2.坚持分工负责制。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按照职能分工切实抓好方案的组织实施。牵头单位要认真负责地履行整体谋划、协调服务、督促检查等职能。 
  
  3.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联系,互通信息,以促进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举行联席会议,交流情况,研究工作,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来源: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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