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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发布日期:2007-01-05
  转自人民网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这深刻地说明了,社会主义是一个和谐社会,和谐性是社会主义的显著特点。《决定》第一次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联系在一起,从而强调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的一项伟大任务,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和谐,是指世间的事物处于均衡、协调、平顺的发展状态。由于社会主义致力于人的解放、幸福和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因此这样的社会不存在尖锐的矛盾冲突,必然充满和谐性。早在1842年,空想社会主义者魏特林在《和谐与自由的保证》一书里,就把资本主义称为“病态社会”,把社会主义直接称为“和谐与自由”的社会,并且指出,新社会的“和谐”不是“个人和谐”,而是“全体和谐”。马克思曾经称赞这本书是工人阶级“史无前例光辉灿烂的处女作”。后来,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进一步彻底地主张,未来社会不仅在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而且在人与自然之间,都应该形成和谐的关系。
  
  社会主义形成和谐关系,归根到底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和基本制度体系决定的。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能够有效地满足人们和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不断提高全体人民的生活水平;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和按劳分配,能够保证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进行公平的社会财富分配;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是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能够保证人民群众公正、平等地行使民主政治权力,使国家政权为人民服务;社会主义的基本文化制度,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其文化事业的发展,能够提供民族的、科学的、健康的、大众的精神产品,使全体人民拥有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总之,社会主义之所以是和谐社会,是因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和基本制度体系为和谐关系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雄厚的、不可或缺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
  
  以上,我们从理论的应然层次上分析了社会主义是和谐社会的根本原因。如果我们从现实社会主义的实然层次出发,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在仍然处于初级阶段,距离成熟的、发达的社会主义中、高级阶段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不难看到我们的社会尚还存在许多不和谐现象,其中有一些甚至是严重的不和谐现象。虽然在性质上应该肯定我们的社会是和谐社会,但是在事实上还不能说和谐社会已经完全实现。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党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就是要把社会主义建设成为和谐社会,并在实践中不断地巩固、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一项新要求。中国共产党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居于领导核心地位,必须具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党要胜任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要从党的自身建设抓起。社会上的许多不和谐现象,都与党自身存在的不和谐或多或少有关,甚至有的根源就在于党自身。坦率地说,社会上的不和谐现象不太可惧,党自身的不和谐现象足以堪虑,社会要和谐,党必和谐之。我们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把它与党的自身建设紧密联系在一起,其深刻的含义正在于此。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把我们的党建设成为廉洁的党。腐败是导致苏东国家共产党丢失政权的重要原因。当前,中国共产党实际上也正遭受腐败的威胁,腐败问题成为党自身不和谐的最大噪音,反腐败斗争已成为近年来中国一个高频话题。在1989年时,邓小平就指出:“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的高层腐败现象,确实有失败的危险。新的领导要首先抓这个问题。”惩治腐败,是邓小平郑重地留给我们党的政治遗嘱。从总体上看,现在反腐败斗争的问题主要还在于体制和机制。要实行党务公开,增大公权运用的透明度,“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要坚持反腐败体制、机制的不断创新。既然下级监督同级难,监督上级难上加难,就应该把纪检监察机关单独成立一个独立的系统,实行垂直管理。我们相信,我们的党是有能力根除腐败的。如果连党内的腐败都不能消除,何以安抚民心,和谐社会又从何谈起!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把我们的党建设成为充满活力的党。党的活力,体现在党的先进性上,体现在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上,体现在广大党员参与党的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上。增强党的活力,必须发展党内民主,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既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又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和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实行和落实党内民主,不应是少数党员干部的民主,而是全体党员的民主,它集中体现为全体党员享有“四权”,即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使党员及时、完全地了解党内事务,使党员在纪律约束的范围内享有言论自由、参与议政的权利,使党员拥有通过民主选举选择干部的权利,使党员能够对其他党员包括党的干部拥有监督的权利。党内民主发展了,就能有力地推动社会民主的发展,从而推动和谐社会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党牢牢树立合法性执政的观念。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我们党执政必须注重合法性问题。合法性是当代政治学的一个重要概念,合法性有三个要素,其一是执政党必须得到民众的支持和拥戴;其二是执政党能够遵循和贯彻进步的政治价值观;其三是,执政党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并厉行法治。我们党要在全体党员和干部中深入进行合法性执政的教育,使合法性成为执政的灵魂和主旋律。党要在合法性的执政理念下,使党成为广泛联系群众的党,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获得人民群众对我们党执政始终如一的信任和支持,解决好党和群众关系的和谐问题。党要有提出正确、科学的政治价值观的理论创新能力,并依据正确、科学的政治价值观及时、有效地制定出治国之道、理政之策,推动社会发展,解决好党和社会关系的和谐问题。党没有越出法律之外活动的权力,也没有随意更改乃至破坏国家法律的权力,党必须在国家的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解决好党和法律关系的和谐问题。只要我们党抓好自身建设,实现了党群、党社和党法之间的和谐关系,那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就会顺利的多,能够取得决定性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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