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要发展与改革的成果为大多数人所共享
发布日期:2007-01-10

  转自人民网
  
  中国社会科学院12月25日上午举行2007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暨《社会蓝皮书》发布会。《社会蓝皮书》的主编李培林教授在发布会上说,和改革开放初期相比,目前发展和改革的普惠性要小得多了,有一部分困难群体的生活在下降,所以这方面要给予高度关注。(12月25日中新网)
  
  改革打破原有的平均分配模式,释放人们的创富潜能,因而必定会一定程度地拉开人们的收入差距,但是部分国人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应该能够相应带动其他人群生活质量的提升,使全社会与其他人群随之受益。也就是说,正常情形下,发展与改革应该具有普惠性,而且这种普惠性应该随着发展与改革的深入而益愈提高。而当前我国改革普惠性下降,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首先,公平竞争与机会均等的贯彻尚不尽如人意。如果公平公正与机会均等能够贯穿经济与社会竞争的始终,成为经济与社会竞争的唯一依据与要求,就会有更多的人获得发展的机会,受益于改革。但是由于权力因素在当前经济与社会竞争中扮演着决定性的角色,而权力因素注定只会为少数人的利益发挥作用,因而使得不少的人失去了同等竞争的机会,被排斥在改革的受益群体之外,从而形成富者愈富、穷者恒穷的局面。而且由于权力对于经济与社会竞争的非正当介入难以受到抑制,少数人的愈加富裕甚至要以其他人利益被盘剥为代价,而这自然也就会造成改革普惠性不可避免地下降。
  
  其次,政府部门在推进各领域改革的时候没有充分考虑到低收入人群的承受能力,有的部门与企业甚至假借改革名义牟取私利,有些地方政府为牟取暴利而通过各种方式不断抬高人们的生活成本,从而造成社会财富愈益向少数人集中,导致发展与改革的普惠性难以显现。比如有关部门在推行基本资源价格改革的时候,不断提高基本资源价格,造成社会低收入人群生活愈加困难;医疗市场化与教育产业化改革,住房制度改革等都在实际上造成人们手中资产的流失,从发展与改革中获得的些许财富快速挥发,人们自然也就难以体会到发展与改革的普惠性。
  
  再次,工资制度等分配领域的改革“锦上添花”的多,“雪中送炭”的少。有些群体的工资不断上调,有些群体的工资水平却一直原地踏步,而城镇最低保障标准等却提升极慢。这种分配政策上的不均衡自然造成人们生活水准的分化,发展和改革的普惠性所能显现的范围自然也就狭窄。
  
  除此而外,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也相当程度地降低了发展与改革的普惠性。改革难免造成人们收入水平的分化,但是如果高收入人群所纳税款的大部分能够用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所增加的财政收入的相当部分能够被用于低收入人群改善生活,发展与改革就能惠及更多民众,也就会有更多的人能够体会到发展与改革的普惠性。反之,如果发展与改革的成果不能转化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与健全,相当部分国人尤其是困难人群,就难以分享到发展与改革的成果,就难免会滋生被发展与改革抛弃之感。
  
  要实现发展与改革的成果为大多数人所共享,让大多数人受益于发展与改革,政府就必须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体系与法治架构,以确保公平正义与机会均等在经济与社会竞争中最大限度的显现;同时政府应当在帮扶低收入人群、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上承担起应有的责任。让大多数人富裕起来,实现社会和谐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