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出谋划策 |
发布日期:2007-01-30 |
据南京日报报道:乡镇政府职能要转变、完善村民自治、新农村建设要从农村基层实际情况出发、要激活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在昨天举行的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全体会议上,政协委员们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出谋划策。 乡镇政府职能要转变 去年,民革江苏省委就农村综合改革问题进行调研。调研中发现,现阶段乡镇机构存在的诸多问题,其要害在于县乡机构的财权和事权不统一,乡镇一级财权有限而事权过多。因此,建议乡镇职能应根据服务三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进行设计,加强公共职能、为农服务职能,也应考虑到农村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区别对待。比如,具有一定工商业基础,但农业仍是乡镇经济中重要组成部分、人口较多的地方,可逐步淡化经济职能,强化服务职能。而在一些地处偏僻、以农业为主的乡镇,特别是经济比较落后的乡镇,则应保留乡镇政府的经济职能,强化社会服务职能。 探索农村社会事业民主决策的新方式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完善居(村)民自治,支持居(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民建江苏省委通过调研了解到,目前,一些地方的村民、“村官”以及乡镇干部,对村委会自治性的认识尚未到位。他们建议,应该重视对乡镇领导干部和村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村委会自治性定位的宣传和教育。同时,要逐步剥离村委会所承担的某些政府职能,探索农村社会事业民主决策的新方式。 新农村建设要从农村基层实际情况出发 杨田英是一名来自基层乡镇的委员。她结合基层工作实际,谈了对新农村建设的看法。她说,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上,要力戒形式主义,一切都要从农村基层的实际情况出发。农村税费改革后,特别是农业税全部减免之后,农村基础设施投入的渠道越来越窄。农村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的问题不解决,“生产发展、生活富裕”这两句话就难以落到实处。她建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帮助农村基层改建设施、改变面貌、改善环境。 要激活农村发展内生动力 民进江苏省委提出,不能用“城里人”的眼光来指导、规划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应是农民的新农村,应在充分尊重广大农民意愿、切实维护他们权利前提下,将激活他们内生动力,变党委、政府倡导的新农村建设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为,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建设新农村的首要任务应是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其中的关键之处在于如何集中经营土地。应根据相当多农民外出打工、家里的地委托亲友代种或转租情况,在农民自愿基础上,积极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序有偿转让,培育更多的农业生产大户或农民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形成的股份制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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