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继续深化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 |
发布日期:2007-03-09 |
转自 人民网 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这是邓小平已经按照功能社会主义的观点从根本上给予了正确回答的问题。邓小平还曾多次要求理论界对此给予创造性的研究和论证。然而,遗憾的是,以往我们在这方面做得很不够。传统观念中主要是从结构角度来理解社会主义,因此可称之为结构社会主义观,而从“结构社会主义”的观点看,功能社会主义不是社会主义,而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由此,姓“资”姓“社”之争反复出现,也就不可避免了。因此,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就在于沿着邓小平理论所开辟的道路进一步地研究和阐述功能社会主义的基础理论,树立功能社会主义观。当然结构社会主义与功能社会主义并不是不能相容的,也不是完全对立的,只是现在我们应更重视在“功能”上体现社会主义的特性,而不是仅从结构上着眼。 什么是功能主义的社会主义 所谓“社会主义”,实质上首先是一种价值观。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概念也首先是价值观层次的社会主义概念,其次才是科学观层次的社会主义概念。我国现在尚未进入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而是正在建设新型社会主义。这就使我们不能盲目地套用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理论于现实,但同时也使我们非常需要一个具有最高概括性和最大普适性的社会主义内涵定义。这种社会主义的内涵定义事实上只有在社会主义终极价值的层次上才能获得。由于任何个人的终极价值追求实际都是人生幸福,所以人类最高的社会理想自然也正是在于实现社会成员的普遍幸福。而社会主义理想的实质也正是在于此。所以说,社会主义的终极价值追求,实际就是实现社会成员的普遍幸福。由此,在最一般的意义上,所谓社会主义,实质上就是普遍幸福主义。而在现实世界中,普遍幸福主义就表现为功能主义的社会主义。 世间任何事物,都有其结构和功能两个方面。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问题之一,也正是在于结构与功能的关系问题。究竟是着重从结构角度给社会主义下定义,还是着重从功能角度给社会主义下定义,这就是整个问题的核心之所在。主张着重从结构角度给社会主义下定义的理论,叫做结构主义的社会主义。主张着重从功能角度给社会主义下定义的理论,则叫做功能主义的社会主义。 但是,应当指出,社会主义按其本性来说就是功能主义的,而并不是结构主义的。这是因为,第一,一般说来,虽然从结构决定功能的角度看,结构是最重要的。但从满足人的需要的角度来看,能够满足人的需要的功能却又是最重要的。归根到底,人们在生活中所追求的实际都是事物的有价值的功能,而并不是事物的结构之本身。人类之所以去追求结构,只是因为只有具有某种结构才会有相应的有价值的功能。基于同一逻辑,人类之所以又抛弃某些结构,也正是因为它们的功能已经不再具有或者是本来就不具有能够满足人的需要的正价值,甚至是具有负价值。因此,对于人类来说,事物的有价值的功能永远是第一位的,而事物的结构则是第二位的。人们总是为功能而需要结构,而不是为结构而需要结构的。人在天性上就是功能至上主义者,而并不是结构至上主义者。虽然在现实生活中也会有人误入歧途,把本来作为手段的结构变成了目的本身,从而成为了结构至上主义者,但这种幼稚的异化现象,也终将会被人性和历史所克服。 第二,特殊说来,在社会主义问题上,既然社会主义就是普遍幸福主义,社会主义的终极价值目标就是满足公民的幸福需要,实现公民的普遍幸福,那么,在现实世界中,社会主义的实质和核心自然也就并不是在于它的结构方面,而是在于它的功能方面。所谓社会主义的结构,就是具有普遍幸福主义功能的结构。所谓社会主义的功能,则就是普遍幸福主义的功能。人们需要社会主义的结构,实质上是需要它所具有的普遍幸福主义的功能。如果某种结构不具有普遍幸福主义的功能,它就不可能给人们带来普遍幸福,因而这种结构也就不是社会主义的结构。人们往往误以为,既然结构决定功能,那么某种结构的社会主义性质自然就是这种结构自我规定的,因而这种结构的社会主义功能自然也就只能是来自于这种结构之本身。但实际上,结构只能决定功能的具体种类,而不能独立自主地规定功能的社会性质。功能的社会性质实质上则是由功能与社会需要的关系所规定的。也就是说,如果某种功能能够满足普遍幸福的社会需要,它就是普遍幸福主义性质的社会功能,因而也就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社会功能。反之,如果某种功能只能满足少数人的幸福需要,它就是少数人幸福主义性质的社会功能,因而也就是非社会主义或反社会主义性质的社会功能。功能的社会性质在功能与需要的关系中被规定后,又进一步地规定了结构的社会性质。也就是说,功能的社会性质是什么,结构的社会性质就是什么。如果某种结构具有普遍幸福主义的功能,它就是社会主义的结构;否则,它就不是社会主义的结构。社会主义的根本要义在于满足公民普遍幸福的正常需要,而不是在于把某种结构奉为圣物来崇拜。因此,结构和功能是否具有社会主义性质,实际均取决于它们是否能够满足普遍幸福的社会需要。而在结构与功能的关系之中,由于功能与需要的关系最切近,最先被这种关系所规定,所以又是功能的普遍幸福主义性质直接地规定了结构的社会主义性质。由此,我们衡量某种结构是否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客观标准,自然也就不是在于这种结构之本身,而是在于它是否具有普遍幸福主义的社会功能。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是检验真假社会主义的唯一标准。实践直接检验的是功能,最终检验的是结构。经过实践的检验,一切具有普遍幸福主义功能的结构,都是社会主义的结构;反之,则就不是社会主义的结构。邓小平的“三个有利于” 标准最终可以归结为一点,这就是是否有利于增进公民的普遍幸福。由此,我们也就可以清楚地看出,社会主义按其本性来说就是功能主义的,而邓小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质上也是一种功能主义的社会主义。 重建功能主义的社会主义观 在历史上,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本来就是功能主义的社会主义。在唯物史观中,始终贯彻着需要、功能高于结构的基本思想。他们的社会主义学说的基本思想也正是在于认为只有在为资本主义所无力容纳的高度发达的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地形成具有普遍幸福主义功能的社会结构。他们也只是因为预计到未来社会的结构将会具有普遍幸福主义的功能,才将其判定为了社会主义性质的社会结构。反过来看,如果他们通过研究发现未来社会仍将是一个人民普遍痛苦的社会的话,他们就绝不可能将这种社会判定为社会主义社会。因此说,真正的科学社会主义实质上也是功能主义的社会主义,而且是彻底的功能主义的社会主义。只有功能主义的社会主义,才能是真正的科学社会主义。而结构至上的结构主义的社会主义,则必然导致空想社会主义,并同时造成社会主义的淡化与遗失。 然而,不幸的是,20世纪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最大失误,也正是在于从马克思主义的功能主义的社会主义转向了结构主义的社会主义。这种结构主义的社会主义的最主要的典型形态,则就是斯大林主义和斯大林模式。“结构社会主义”先验地将某种结构定性为神圣的社会主义结构,并将其视为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同时拒斥一切对于这种结构是否真正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逻辑检验和实践检验,因而它也就是一种先验主义、神秘主义的社会主义。“结构社会主义”不是把实现人民幸福放在第一位,而是把某种结构放在第一位,因而它也就不是为人民谋幸福的社会主义,而是向结构顶礼膜拜的“社会主义”,是漠视现实和疏离人民需要的冷冰冰的“社会主义”,是以“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为其极端表现形式的“社会主义”。所以说,仅仅强调结构的“结构社会主义”有可能导致背离社会主义原则的半社会主义,甚至可能是伪社会主义。因为其脱离人民的需要,因而它也就不可避免地会走向衰落、崩溃与失败。 当然,“结构社会主义”的不成功,并不等于社会主义的失败,而只是证明了不重视功能社会主义的失误。因此,随着人们的觉醒,功能主义的社会主义又得以再度复兴了。所以,我们看到,在当今世界上,功能主义的社会主义已经成为了世界社会主义理论发展的主要潮流之一。在中国,强调功能主义的社会主义是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回归和发展。目前中央倡导科学发展观,构建公正、民主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等理念是与功能社会主义观完全一致的。 (作者系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 |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