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是好的政党制度 |
发布日期:2007-03-14 |
转自学习时报 我出身在一个“统战世家”,我的父亲朱学范和我都作为民革中央领导成员长期从事党派工作,对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有着亲身的体验和直接的感受。根据我父亲和我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合作的经历,我由衷地感到,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符合近代以来中国社会运动规律,适应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一个好的政党制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是中国社会运动规律的产物 自近代以来,中国在西方列强入侵、面临亡国危机的情况下,开始了一个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历史进程。在中国这样一个具有深厚文化传统的伟大国家,要完成传统社会现代化的历史使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历史过程,需要几代乃至几十代人长期艰苦探索。 虽然起初有一些人试图引进资本主义,在政治上,也尝试了西方式的多党制,但他们的试验失败了。幸运的是,中国共产党人找到了解决中国问题的正确道路。中国革命的伟大先行者孙中山先生很早就从中国共产党人身上看到了希望,他选择了与中国共产党的合作。在一定意义上,孙中山先生和中国共产党人共同开创的国共合作,为后来各民主党派与共产党的合作开辟了道路,为中国人民选择多党合作制度开辟了道路。 从抗日战争到解放战争,中国各民主党派选择与共产党合作,乃至在中国革命即将胜利的时候公开宣布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因为他们在血与火的考验中认识到,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在新中国成立的时候,包括我的父亲在内的各民主党派领导人,选择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选择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是顺应历史潮流的选择。 从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成就来看,中国人民选择社会主义是正确的,各民主党派选择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正确的,全体中国人乃至全世界华人都分享了中国发展带来的光荣和尊严,并且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辉前景所鼓舞。历史和现实都已经并将继续证明,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是适应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政党制度。 中国特色政党制度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需要 在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之后,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民主成为中国人民不懈的追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必然是一个民主的社会政治制度。 从“协商民主”的理论观点来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是一种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本质上,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努力促进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现,同时也始终强调照顾同盟者少数人的利益;形式上,多党合作通过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促进执政党的决策实现民主化、科学化。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实践表明,凡是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受到重视的时候,就是民主运行发展好的时候,就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能够得到实现的时候。 如果可以把抗日战争时期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合作也看作是“多党合作”的话,那么我父亲所经历的多党合作是从那个时期一直到改革开放年代。早在1938年,我父亲在筹组中国工人抗敌总工会过程中,就开始了与共产党人的合作。1948年,他成为最早公开宣布接受共产党领导的民主党派领导人之一。从抗日战争到解放战争、到新中国成立这一时期,是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一个黄金时代。中国共产党是中国革命胜利的决定因素,而各民主党派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也是十分重要和不可替代的。新中国成立的时候,我父亲担任共和国第一任邮电部长,和民革及其他党派许多成员一起作为国家和政府领导人参与了建设新中国的伟大事业。在五十年代后期到七十年代后期二十余年中,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遭遇曲折,这一时期也是人民群众的利益未能得到应有发展的时期。改革开放以后,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我父亲担任民革中央主席的时候年事已高,还兴致勃勃地深入地方基层调查研究,为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而积极奔走,这是因为,中国民主党派拥有一个参政议政的广阔舞台。 我作为民主党派成员参与多党合作事业,则主要是在最近十几年中。1997年,我开始担任民革中央副主席,分管参政议政工作,到今年整整十年。这十年,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快速发展的十年,也是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的十年,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充分发挥优越性的十年。我亲身体会到,虽然在许多方面我比不上我的父亲,但在多党合作事业中发挥的作用并不逊色,有的方面甚至更切实、更积极。比如说,中共中央领导集体举行的高层政治协商活动十分频繁,每年十几、二十多次就国家大政方针征询意见,我们每次协商会上都要发表意见;每年民革中央都要在全国政协大会上提交几十件提案,提交若干份调研报告和社情民意信息,我们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几十、上百件的意见建议,绝大多数都有答复、回复,有许多意见建议得到了中共中央高层领导的高度重视,这些是我父亲那个时候所没有的。我所亲身经历的多党合作,无论是重大决策之前和决策过程中的协商,还是对决策执行的监督,对中国现代化建设包括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发挥了积极作用,体现了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的特点和优势,体现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进步。每当回顾中国现代化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展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美好前景,我们都会由衷地感到自豪,因为这一切都有我们的贡献,有我们所亲身参与的多党合作事业的贡献。 多党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标志着这一制度的不断成熟 最近一些年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建设突出显示了这一制度正在不断走向成熟。 1989年中共中央颁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无疑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建设的一个里程碑。这一文件最突出的成就,就是首次阐述了有关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理论,明确共产党为执政党、各民主党派为参政党,明确了参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职能、作用,为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在新时期的建设发展指明了方向。1993年修宪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写进宪法序言。2005年,中共中央颁发《关于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2006年,中共中央又颁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2006年,国家《公务员法》首次明确将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纳入公务员系列。在中共中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宏伟目标的历史条件下,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制度建设,为各政党更好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挥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特别是各种具体制度和程序的设置,使多党合作具备了一系列操作性很强的形式,保证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有效和高效运转,从政党制度方面保证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发展进步。 现在,中国特色政党制度还在不断发展完善之中,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将取得更大进步,从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发挥更大作用。在这一历史进程中,执政党要发挥领导作用,参政党也必须在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上,通过更好地履行职责和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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