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三种意识”提高执政能力 |
发布日期:2007-03-22 |
转自学习时报 3月8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说: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始终保持开拓进取的锐气;要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增强节俭意识,始终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团结带领广大群众不断夺取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胜利。这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新要求,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完成执政使命具有重要意义。 增强“三种意识”是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需要。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本色和传统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而执政后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党中央对此有深切的认识。十六大结束不久,胡锦涛率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奔赴西柏坡,重温“两个务必”,提出居安思危问题;在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党中央再次提出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胡锦涛在2007年1月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又提出切实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树立八个方面的优良作风,其中包含着服务于人民、艰苦奋斗等多方面内容。从重温“两个务必”到提出“三种意识”,可以看出,提高领导干部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在五年任期中的一贯思路。 增强“三种意识”是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2006年国内生产总值超过20万亿,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亦有相应进展。但是,中国毕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不发达的状况并没有根本改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社会主义制度还不够成熟。虽然我们完全有理由为已经取得的成就感到自豪。但我们遇到的困难和挑战还会很多。进一步增强“三种意识”,不断开拓创新,艰苦奋斗,实为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实现“三步走”战略目标所必需。 增强“三种意识”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当前中国正处于转型时期,客观形势要求各级领导者树立科学发展观,又好又快地引导社会发展,为全面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维系社会公正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但另一方面,在转型时期,由于各项制度不完善不成熟,在某些地区、某些部门还存在一些政令不畅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影响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增强“三种意识”,加快改革的步伐,将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政治上的保障。 增强“三种意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在社会利益群体多元化时代,为了维系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执政党需要公正地协调各方利益,以人民利益最大化为解决社会问题的价值取向,由此必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执政为民。但目前在某些地方、在某些问题上还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影响社会公正与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因此,增强“三种意识”,特别是公仆意识,对于促进社会公正、巩固与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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