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以来全党反腐倡廉工作的新经验 |
发布日期:2007-04-10 |
转自人民网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围绕提高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深入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规律,取得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经验。 一、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实践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始终坚持与时俱进这个关键,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始终坚持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个主题,强调维护党的先锋队性质和队伍的纯洁性。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使人民群众更多地得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带来的实惠。各级纪律检监察机关深入研究和解决妨碍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既从严治标,惩治腐败,又着力治本,预防腐败;既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又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既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服务于全党工作大局 反腐倡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的重大任务,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服务于全党工作大局的原则,教育和督促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决反对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监督检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证中央政令畅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反腐倡廉工作同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相结合,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政治保证。 三、坚持反腐倡廉工作方针,努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科学体系 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十六大以来的实践表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对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对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全党对此认识高度统一。2005年初,党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实施纲要》全面总结了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进一步明确了惩防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实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战略决策,其实质就是要从源头预防腐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从根本上扭转一些行业和领域腐败高发、多发的严峻态势。其精髓在于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教育、制度、监督并重,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以多层次、全方位、整体性的措施治理腐败。中央关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战略决策表明,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深化。 四、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目标就是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断增强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党的宗旨,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十六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始终以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从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坚决纠正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造、农民工工资支付、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保基金管理、库区移民等方面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在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开展了包括反商业贿赂在内的一系列专项工作。 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社会主义民主,是保证公共权力正确行使的制度基础,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保障。十六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稳步推进、持续发展,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不断扩大,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不断增强。党内监督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先后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一批重要法规。不断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较好地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果。 六、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反腐败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反腐倡廉教育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学习贯彻党章活动,以理想信念教育和权力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继续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规纪律教育。广泛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和警示教育,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逐步完善。 七、深入推进改革,坚持从源头上解决发生腐败的体制机制问题 各类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主要是因为公共权力运行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中存在漏洞和缺陷。解决体制机制问题的核心就是改革创新,把反腐败工作寓于各项改革措施之中,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十六大以来,党和政府审时度势,全面推进改革,对重点部位、重点领域继续深化改革,完善管理体制。五年来,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行政审批制度、财税制度、投资体制、金融体制等改革继续深化,工程建设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制度逐步推进,从源头上铲除腐败产生土壤的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八、加强国际合作,注意借鉴国外治理腐败的有效做法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以及国际交往和国际合作的日益频繁,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日益重要而迫切。十六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国际反腐败合作,与有关国家建立执法合作、司法协助、人员遣返、涉案资产返还等工作机制;签署和加入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认真做好相关后续工作;加大对腐败分子的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引渡外逃腐败分子和追回涉案资金,取得新的进展;大力开展反腐败对外交流,积极参办重要国际反腐败会议,宣传我国反腐倡廉取得的重要成果,积极营造有利于我国反腐败工作的国际舆论环境。 |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