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铁腕”清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
发布日期:2007-04-12 |
据新华日报报道:从今年3月份正式启动的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准备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5月起将进入实施阶段。按照省财政厅相关人士的说法,“此次清查是近十多年来,我省规模最大的一次针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彻底清查,其主要目的是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推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国家预算相当部分形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从全国来看,国家预算的相当部分形成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某些省份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甚至占到了国家预算的近八成。业内人士称,长期以来,我们的一系列改革和监管都是围绕资金方面,对资产的监管比较滞后。因而,在机构撤并、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资产流失现象较为严重,有媒体报道改制后一夜之间冒出了诸多千万富翁、亿万富翁,实际上都是由于管理缺位所导致的不合理现象。另外,资产的闲置浪费、重复购置在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也屡见不鲜。 为此,财政部去年下达了《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江苏省政府牵头成立“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组织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省财政厅专门制订《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分别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 摸清家底,对资产实施动态监管 据介绍,此次清查范围是2006年12月31日以前经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除上述纳入统一清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外,应当进行资产清查的还包括“进行重大改革或者改制的、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资产严重损失的、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会计政策发生重大变更的、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的行政事业单位等”。 按照部署,今年1-4月为全省资产清查的准备阶段,5-12月进入实施阶段。此次资产清查,将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并建立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下一步,我省还将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铁腕清查,不得瞒报虚报 省财政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各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一位参与清查的工作人员说,这次清查采取的措施可谓“铁腕”。行政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在资产清查中如不组织或不积极组织,未按时完成资产清查工作的,由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完成;对资产清查工作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财政部门责令其重新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对拒不完成资产清查工作的单位,财政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此次清查的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必须一目了然,每项资产都要做到账账、账实相符,不重不漏。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中有意瞒报、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由财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类似的“铁腕”措施还包括: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在资产清查中,采取私分、低价变卖、虚报损失等手段侵吞、转移国有资产的,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对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结果进行审核过程中徇私舞弊,造成重大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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