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建设的侧重点 |
发布日期:2007-04-19 |
转自人民网 民主是在漫长的人类历史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共同的文明成果,也是人类普遍追求的一种价值观。但是,由于各个国家的国情、文化传统、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民主的实现形式和途径也是各不相同的。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发扬民主,健全法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而人民当家作主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 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治优势。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加快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建设,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通过发展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发展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没有党内民主,就没有党的兴旺发达。同时,发展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党内民主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各个领域。。要通过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包括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委员会制度、党内选举制度等,逐步推行党务公开,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民主理念、形成民主习惯、培养民主作风,进而推动人民民主的发展。 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 最广大人民享有广泛而充分的民主权利,是政治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和标志。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要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的权利。特别是要创造一个平等、公正和自由的环境,让每一个人都得到全面的发展,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同时,要充分发挥人的创造精神和独立思维的能力,使人民群众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出来。要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 完善发展民主政治的法律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 社会主义民主离不开法制的确认和保障。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必须要在法制的轨道上有步骤、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特别是要通过不断完善发展民主政治的法律法规,依法保证人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同时,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使各级政府能够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并要通过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制度,确保人民的民主权利。 完善民主监督制度,让人民监督和批评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享有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社会各项事务的权力,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集中表现。就现阶段而言,要注意不断完善民主监督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协制度、信访制度、听证制度等,不断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尤其是要进一步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的渠道,提升民主监督的水平,创造各种条件,让人民监督和批评政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建设一个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勤政高效、清正廉洁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府。 完善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制度,不断扩大基层民主 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等方面的作用,健全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治理机制,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开展基层民主实践,努力实现广大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保证人民群众在基层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努力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正确决策是各项工作成功的重要前提。决策失误则是最大的失误。要做到正确决策,减少决策失误,除了要努力提高决策者的个人素质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科学的决策机制。特别是要通过不断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决策责任制度,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同时,要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者能够坚持科学的决策原则、遵循科学的决策程序、运用科学的决策方法,努力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作者系中共广东省委党校行政学教研部主任、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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