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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是领导干部的一种责任
发布日期:2007-04-24
  转自人民网
  
  学习对领导干部而言,绝不是可学可不学、学好学坏一个样,而是肩负的一种严肃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和社会责任。
  
  学习,词典中的通俗解释是指通过阅读、观察、听讲、研究、实践获得知识或技能的活动。在我国古代,“学”与“习”两个字一般是分开使用的。“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孔子首次强调和揭示了“学”与“习”之间紧密的内在联系:“学”是“习”的基础与前提,属于人的认识活动;“习” 有温习、练习、实习的意思,是“学”的巩固与深化,属于人的实践活动。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论述中,明确提出了“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的要求。这正是从学习活动中密不可分的两个环节出发,明确了领导干部抓紧、抓好学习的具体要求。领导干部只有在“学”上做到勤奋好学,在“习”上做到学以致用,学习的目的才能实现,学习的过程才算完整。
  
  今天,我们身处一个瞬息万变的知识经济时代,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深刻地改变了每个人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一方面“知识爆炸”使人类知识总量呈几何级数急剧增加,另一方面个人知识储备在迅速陈旧。当前,全球化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我们面临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新情况、新问题正不断涌现,这对我们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各级领导干部更是一种严峻的考验。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的那样:“如果我们的领导干部不抓紧学习、不抓好学习,不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就难以完成肩负的历史责任,甚至难以在这个时代立足。”因此,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学习对领导干部而言,绝不是可学可不学、学好学坏一个样,而是肩负的一种严肃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和社会责任。
  
  学习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作为领导干部,最基本的政治责任就是思想上、行动上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干部政治、思想、文化素质是履行政治责任的重要条件,领导干部如果不学懂弄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党在各个时期理论建设的丰硕成果,不深入掌握其精神实质,不深刻理解其丰富的内涵,不用以指导自身的实践活动,不进行世界观的改造,那么,牢固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政治价值观,切实做到在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在重大问题上保持清醒头脑,真正履行好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学习是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干部是各级国家机关的行政领导人,其主要的职责概括来讲,就是要通过管好本单位本部门的人来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事。要管好队伍,履行好职责,领导干部就必须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做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用有所成的表率。机关工作的特点决定了其学习内容必须以政治理论和业务相关知识为主,因此,要确保机关学习的效果,就必须采取有组织、有计划地集中学习的方式,通过一定程度的强制性、鼓励性的学习来培养和造就良好的学习习惯,这样不但可以克服个人自学随意性、间断性的不足,而且可以达到学习连续性、系统性的效果。由此可见,一个单位或部门学风建设抓得好不好、抓得有没有成效,领导干部是否带头学、带头抓、带头身体力行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学习是领导干部的社会责任。各级领导干部手中都握有法律赋予的行政权力,履行职责时往往会涉及到对社会资源的直接和间接支配。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如何合理地优化配置资源,做到降低行政成本的同时提高行政效能,使行政行为的效益与成本支出对社会整体而言达到公平分配的效果,使资源的使用符合社会扩大再生产、解决民生问题的需要等,都是迫切需要各级领导干部不断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解决的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只有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出发,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利益观,带头学习现代行政、经济管理和法律等知识,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不断提高科学决策和分析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才能做到把有限的宝贵资源切切实实用在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上,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作者系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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