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公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又一次突破
发布日期:2007-04-26
  转自新华日报
  
  经历过三次大规模公选,江苏对“公选”一词已不陌生。然而,省委再一次面向全省公开选拔20名省管干部和省属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消息一经披露,仍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与以往相比,本次公选在程序设置、职位安排等方面都呈现出新的特点,将对江苏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产生重要影响。
  引入民主推荐、驻点调研,降低淘汰率——
  
  改进后的程序更加科学
  
  除了笔试、面试等“传统”手段外,本次公选还揉入了公推公选中的一些好的做法,在笔试后增加民主推荐,面试前增加驻点调研,并首次将组织考察结果进行量化计入加权积分。“一考定成败”、“一辩论英雄”的现象将难以发生。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几个关键“关口”的淘汰比例大大降低,“通关率”则相应提高。如笔试阶段,每个职位参加笔试人员30名以下的取前20名,31-50名的取前25名,51-80名的取前35名,81名以上取前40名。这就意味着更多的人选可以进入下一轮选拔,参与到更多环节中,进一步展示能力水平。
  
  省委党校教授刘长江指出,把公推公选的成功做法揉和进来,是公选方式的一次改进。“会考试的学生,不一定是好学生;会考试的干部,也不见得是好干部。”刘长江说,过去的选拔中笔试占有很大分量,笔试阶段淘汰比例太大。实际上,笔试考察的是个人的基础理论水平,很难反映实际工作的能力,此次公选显然对此点不足进行了修补。
  
  民主推荐保证了群众公认,驻点调研具备实战色彩,组织考察结果量化计分,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有助于对人选形成全面、立体的考察,因此更加科学。
  
  4个职位定向选拔党外人士——
  
  为党外人士参政议政
  
  创造更大空间
  
  本次公选,“定向”是最大亮点:4个岗位限定选拔非中共党员,部分岗位的报名条件还特别指定为年轻干部或女干部。如,省司法厅副厅长、省建设厅副厅长、省卫生厅副厅长都要求为“非中共党员”,共青团江苏省委副书记除了要求有1名必须为女性外,还把年龄限制到35周岁以下。
  
  岗位向党外人士、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定向,无疑为党外人士参政议政创造了更大空间,对优化干部队伍的性别结构,保持整个干部队伍在年龄上的梯次配置意义深远。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需要,也是决策科学化的需要。刘长江指出,通过制度设计让党外人士进入实际领导部门,充分发挥参政议政作用,让“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走向“长期共存、互相促进”,对发展人民民主、提高执政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让正处于学习期、掌握着新知识的年轻干部进入领导班子,不但可以改善年龄结构,还可以改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形势发展的需要。
  
  干部选拔方式的重要突破——
  
  完善干部人事制度
  
  仍需配套改革
  
  毋庸置疑,这次公开选拔对公选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进行了又一次探索,是江苏干部选拔制度改革的又一次突破。
  
  但是,这仅仅是在干部“选拔”这一环节进行了改革。要使干部人事制度趋向完善,建立忠诚、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仍然需要配套的制度设计。刘长江说,干部上任之后如何加强监督管理、防止权力滥用,如何破除干部任用的终身制、建立淘汰机制,畅通“出口”,领导机关如何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等等,这些都非常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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