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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的生命在于科学与严肃
发布日期:2007-05-09

  ----从国家为“城乡规划立法”说起
  
  转自新华日报
   
  4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了城乡规划法案,建设部就规划草案进行了有关说明。人们之所以对这部专门性的法案充满期待,是希望它能够根治当前规划工作中存在的种种不足。
  
  仅从审议的情况看,这一法案值得关注的地方就已很多。比如,法案明确了乡村规划的编制主体和经费来源,着力改变“农村建设无规划”的现状,比如,法案设计了严厉的禁止性条款以改变城市规划中的“贪大求洋”、“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现象。而更值得期待的是,“规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修改”、“要确立科学的规划体系”等规定直指一些规划“欠科学”与“不严肃”等问题,触及到了当前规划工作的“软肋”。
  
  强调规划的严肃性与科学性,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乡建设日新月异,破旧立新成为跳跃在很多城市和乡村的主旋律。这其中,科学和系统的规划起了重要作用。但在规划的具体实践中,也暴露出两大突出问题:一是科学性不够,要么是规划“档次”过低,一部规划草草书就,缺乏前瞻性、科学性、指导性;要么是“档次”太高,过度迷信国外专家,以致规划过于“超前”,不符合实际,这两种极端都背离了规划的科学要求。二是严肃性不够,有的把规划当花瓶,制定了规划,却不严格执行,因而“规划规划,纸上画画,墙上挂挂”,有的随意更改规划,“规划赶不上计划、计划赶不上变化”,特别是“换一届领导改一次规划”等现象极大地损害了规划在百姓中的形象。规划缺乏严肃性和科学性,城乡建设变成了“走一步、看一步”,无序建设、重复建设、盲目建设使城市建设水平低下,缺乏系统,土地、资本被大量浪费,腐败从中而生。此外,随意更改规划,还使规划“威信扫地”,政府行政的严肃性也为此受到损害,引起了人民群众的不满。
  
  规划的生命在于科学与严肃。作为城乡未来建设的“地图”与“指南”,科学性至关重要,一部不科学的规划造成的损失是难以估量的。同时,规划是管长远的,如果朝令夕改,规划也就失去了意义。为了保证规划的严肃性,必须强化规划立法,防止规划因人而变。此次城乡规划立法对保证规划严肃性的条款设计,正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可喜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城市规划法案分别对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与现有规划的“一法一条例”相比,其效力、针对性、权威性等都不可同日而语。这就意味着,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必须更加认真、严肃地对待区域范围内的规划问题,改变以往执政过程中存在的以指示代规划等“毛病”,切实依法行政。毕竟,城乡规划一旦立法,其强制效应和权威性不可不引起足够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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