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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建设
发布日期:2007-05-11
  转自 人民网
  
  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把“生活作风建设”列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并且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操守,重品行,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胡锦涛同志关于加强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建设”的讲话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对于抓好新形势下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领导干部作风是领导干部在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所表现出的一种态度和行为。领导干部作风作为领导干部的一种外在表现和行为,从不同的方面反映着领导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反映着领导干部的思想品质、道德修养和文化素养,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党的形象,对整个社会风气的形成产生着重要影响。因此,领导干部生活作风与党的形象紧密相连,严重影响到社会风气和和谐社会建设,是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的重大而严肃的政治问题。当前,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存在的问题表现在:物质生活享乐化;个人生活糜烂化;精神生活颓废化;社会生活庸俗化;家庭生活逐利化。
  
  加强新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建设,必须正确把握新形势下领导干部生活作风特点和存在的实际问题,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研究探索新形势下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建设的有效途径,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建设。
  
  一、加强思想教育
  
  加强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开展经常性的理想信念教育活动,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真正在思想上树立起对共产主义事业的信仰和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定信念,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而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上以共产党员的先进标准来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领导干部除了必须成为躬行公民道德规范的楷模外,还必须遵循作为领导干部所应遵循的高于普通公民的道德规范。加强党纪国法教育,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所必须遵守的纪律规范;国家的法律是维护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正常运行和形成一定社会秩序的重要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和公民都必须严格遵守。在国法面前,领导干部与一般社会成员和公民一样,必须严格遵守;在党的纪律面前,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员一样,必须遵守党的各项纪律。
  
  二、建立健全制度
  
  完善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制度,将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情况明确纳入干部考察和考核的范围。在对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时,特别是在领导干部提拔使用的考察工作中,应明确将领导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和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等有关内容纳入考察的范围,从而使组织部门更加全面地了解和把握领导干部的整体情况。完善领导干部述职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戒勉谈话制度等制度。针对领导干部在新形势下出现的生活作风方面的种种问题,应在原有领导干部述职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有关规定,使之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例如,领导干部的戒勉谈话制度,应明确规定如果有群众举报或反映领导干部在生活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就应作进一步的了解和调查工作,必要时应及时进行戒勉谈话,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或批评。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举报制度。在新的形势下,应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生活作风监督的渠道,真正将领导干部的工作和生活置于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在监督方式上,除了领导干部在提拔任命前在本单位及相关单位进行公示,让群众进行监督外,还应通过向电台、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设立监督信箱、举报电话和网上信箱等方式向社会公开,真正实现监督的公开性、群众性和广泛性。此外,纪检监察部门还可以通过暗访、私访、问卷调查和个别征询意见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领导干部生活作风的监督力度。完善奖惩制度。制定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落实制度,而落实制度的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对遵守制度者给予奖励,对违犯制度者及时进行惩罚。只有这样,制度才能得到有效的落实。要进一步完善奖惩制度,在对领导干部生活作风进行科学考察考核的基础上,对在生活作风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并且群众意见反映强烈者,坚决不仅不能提拔重用;对一些品德败坏、不讲廉耻、道德沦丧、影响恶劣的领导干部,不仅不能提拔重用,而且还必须从现有的领导岗位上撤下来,触犯刑律的,按照有关司法程序进行惩处。
  
  除此之外,努力学习,严格自律,注重自身道德修养,是加强包括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在内的整个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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