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级机关党风廉政制度建设选萃 |
发布日期:2007-05-23 |
转自新华日报 省级机关的制度建设是江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内容。从2005年以来,各部门各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制度建设推进年和制度建设提高年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各自工作职能,紧紧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不断推进制度建设,将预防腐败的要求融入各项具体业务工作,促进了权力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现在此对省级机关部分厅局的制度建设情况介绍如下: ——省发改委:削解职权、阳光操作,铺就便捷干净的项目审批之道。构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责任约束机制,规范和加强对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监管,并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行项目评估和使用相分离,提高政府项目投资效益;出台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规范和监督行政许可行为;近年来,又对项目投资审批实行相对分权,建立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和相关处室审批会办制和处室内部项目审批AB角制,探索设置科学严密的工作程序,合理分解和配置权力;构建内部监督网络,加强对审批权运行的制约监督。出台项目网上申报审批办法,在省级机关率先推行投资项目网上申报审批,在网上公开项目审批的办理部门、申办条件、办理时限和申报材料等,实现就地申报、即刻受理、限时办结和全程公开,提高了政务的透明度、便捷度;继续削减和规范审批权,对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改革,并将企业投资审批事项由44项削减至24项;实施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办法,规范企业投资核准行为;组建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投资项目进行评审,消除审批负面影响。 ——省国资委:效能监察、监事巡视、薪酬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健全国企绩效考评制度体系,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实施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推行基础薪酬和绩效薪酬相结合、部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等做法,实现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与经营业绩挂钩,发挥制度的激励约束功能;建立国企效能监察制度,通过开展效能监察,发现企业经营监管方面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管理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的监察建议,协助企业进一步建章立制;规范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提高企业防范风险能力;推行监事会派驻制,实施监事会与企业交换意见、监事会成员行为规范、监事会主席联系会议和企业与监事会信息交流等制度规定,提高监事会履职能力,完善国企运营权力制衡机制。近年来,又推行巡视制度,组建专门工作机构,重点督查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科学发展观、企业决策程序、廉洁从业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并在实践中把监事会工作与巡视工作相结合,由监事会主席兼任巡视组长,提高了国资监管的整体效能。 ——省财政厅:强化内控机制,构建完善的公共财政体系。不断加强财政体制改革和创新,着重完善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和转移支付、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管理、政府采购、涉农财政直补和政府收支分类等制度,两年来共制定完善财政管理制度105项。近年来,又借鉴现代企业内部控制理论和方法,积极开展厅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围绕筑牢财政内部约束防线,重点推进预算管理、财政政策管理、监督管理、内部行政管理和人员管理等五方面制度改革,按照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原理,通过对现有财政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进行梳理、整合和优化,合理设置工作岗位、优化业务流程、实行风险预警和控制,形成“职责明确、结构合理、运行高效、制衡有力”的财政管理机制,以完善财政管理,落实财政责任,改进工作作风,使财政管理更加规范、严格、科学。为推进财政内控制度体系建设,目前已成立了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和若干项目小组,推进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省公安厅:铁规约束、告知服务,铸就立警为公的平安卫士。建立“三条铁规”,明确规定公安民警违规收受礼金的(不论数额多少),利用职权办人情案的(不论有无产生后果),一律给予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并扣除其当年廉洁从警退休金的金额;违规赠送礼金的,根据数额、情节,比照违规收受礼金处理;实施六项执法告知服务制度,做到交通安全违法记分临界和累计12分告知,电子监控设备记录交通安全违法告知,驾驶证审验、换发和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逾期告知,机动车辆临界报废告知,刑事案件立案、破案告知,以及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违法行为告知,从而较好地把公安干警的执法行为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该制度实施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作出各类执法告知364.7万次,告知送达率达90%以上,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省人事厅:分解职权、抓住重点,打造“和谐、阳光人事”。2005年以来共修改制定37项反腐倡廉制度,促进了人事工作的公平、公正,有效防止了人事腐败;全面实施政务阳光办理制度,除人事考试试卷外,全厅58项人事业务全部公开,公务员招录做到招考政策、招录职位、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录用结果“五公开”,事业单位进人做到公开招聘,统一指导、分级调控和分类管理;职称评审实行“管评分开”,实现职称评审监管权与评委会独立行使评审权分离,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改革省级机关和南京市军转干安置制度,实行考试考核、积分选岗、双向选择和保底安置相结合的安置办法。今年,针对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又出台了《江苏省人事厅职权目录》,对有关职权进行合理整合分解,为每项职权制作了程序规范、执行有序的权力运行流程图,强化对人事权运行的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监督制约,并把重要职权岗位及其工作职责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在厅内公开、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完善了人事内控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省民政厅:用好经费、严管发包,全力做好为民解忧的民心工程。加强对民政经费、资金使用监管,推行专项经费分配使用管理、厅机关经费支出和救灾款使用管理等制度规定,健全民政专项事业经费分配和使用办法,明确经费划拨原则、标准,规范工作程序,并要求将专项经费分配方案报厅监察室备案,确保各项民政经费、资金使用的安全、高效;针对5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进不了招标市场而可能出现的监管缺失问题,在省级机关率先推行非公开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管理实施办法,对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管理作出明确规定,严格规范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实现对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全程监督,有效防止了工程发包的“暗箱操作”。今年,先后运用这一制度措施对省福彩中心装潢、省退休军人精神病医院门诊楼改造和省立新农场道路修整等工程项目进行发包监管,取得了良好效果。 ——省教育厅: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收费行为,努力缓解上学难上学贵问题。狠抓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推动省、市、县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构建共治教育乱收费大格局;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办法,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规定,清理义务教育阶段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等另行收费;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政策的实施方案,研究制定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清理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先后取消收费项目56个;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扩大典型示范效应;狠抓教育乱收费处分规定落实,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2005年全省共清退教育乱收费6686万元;优化教育布局、结构和资源配置,对1240所苏北苏中农村中学进行帮扶建设,改善了办学条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布局日趋合理,民办教育加快发展;资助贫困学生力度加大,省补经费2.2亿元为80万名贫困生提供了学习用品和职业教育。 ——省交通厅:信用管理、巡查派驻,铺架优质廉洁路桥工程。在全国率先实行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招投标信用档案制度,建立从业单位基本信用档案,对中标人履约情况实行全程跟踪考核并定期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为招投标各方提供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服务。目前,交通管理部门已对省内外1390家交通工程从业单位进行了信用信息的备案和管理,促进了交通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较早实行重点交通工程纪检监察派驻制,抽调纪检监察干部组建派驻机构,常驻重点工程建设现场,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实行全程适时监督,保证了工程优质廉洁。该制度实施以来,省级和地方重点交通工程合格率和优良率分别达到100%和90%以上,润扬大桥还成为“交通建设项目典范”;创造性地实行农村公路纪检监察巡查制,推动建立省、市、县三级农村公路建设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和派驻机构(由省里统一管理),构建县乡自查、市督查互查、省抽查的巡查工作机制,形成纪检、监察、审计、质检等“四位一体”监管格局;加强对招投标、资金管理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确保监督效益最大化。截止2006年底,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突破5万公里,完成投资256亿元,未发生一起严重的质量安全事故和腐败案件。 ——省科技厅:严格评审程序,构筑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安全高效运行“防火墙”。根据科技管理工作发展新的实践,围绕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先后修订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自然科学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等20多项法规制度,并就加强和改进科技计划管理出台15条制度措施。为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转化前景良好的重大科技成果遴选出来,对科技申报项目实行专业评审、综合评审和考察论证三阶段评审制度,实施严密科学的评审规程,推行厅长办公会票决、省管理协调小组审议和社会公示等制度,确保评审结果科学、公正,取得了良好效果。目前,已支持科技立项188个,省拨经费22.8亿元,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迅速实现产业转化,立项项目拉动新增投入228亿元,预计年新增销售916.3亿元。 ——省环保厅:构筑“防腐墙”、实施“333工程”,营造廉洁生态家园。推行行政处罚集中会审或联办制,减少和规范个人自由裁量权;出台排污费征管办稽查办法,及时督查基层环保部门排污量核定、排污费入库和票据管理等工作,堵住费用征管漏洞;实施重点工业污染源现场监察、现场监察留单和现场监察档案等制度,跟踪调查、回访,斩断执法人员与企业的利益纽带;实施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办法,探索实行环境污染报告会、环保行政许可听证和环境信访听证等制度,努力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目前,又实施党风廉政建设“333工程”,即开展在党员干部中进行以“自律、纪律、法律”为主要内容的“三律”教育;推进“三头”制度建设,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龙头”作用,从“源头”防范重点环节的腐败问题,抓好领导干部这部分“人头”的廉洁自律工作;实施“三力”监督工程,努力提高监督的威力、合力和能力。 ——省卫生厅:惠及弱势群体、提高服务质量,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难题。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增强乡村卫生服务能力,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水平。2006年全省参保农民医药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28%,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促进城镇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去年,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群众提供门诊服务3850万人次,开设家庭病床3.1万张。一些地方社区卫生门急诊人次已占到当地门急诊总量的30%以上;推进构建惠民医疗网络服务,对困难群众减免有关费用。去年接诊4.8万人次,减免医药费用1.29亿元;推行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监管,严格控制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重;全面推行同级医疗机构大型设备检查和部分检验项目报告单互认共享制度,实行单病种限价管理;推行药品用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和不当处方公示点评等制度,杜绝不合理医药负担。2006年,全省平均门诊费用较2005年下降2.44%,平均住院费用下降3.7%,出院病人综合满意度达86.23%。 ——省建设厅:优质服务、透明监管,绘就和谐洁净的规划与工程图景。完善城乡规划许可和监管配套制度,实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并将其与各项管理制度结合起来贯穿于规划管理全过程,加强了规划监管;建立全省城市规划行业源头治腐五项制度和城市规划公示制度,促进了阳光规划、规范规划。深入推进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厅局行政审批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优化服务流程;出台17个审批中心工作制度,全面实施行政许可公开制度,规范审批行为,限制自由裁量权。去年以来,厅局审批中心受理企业资质申请数万件,按时办结率达100%;健全清欠工程款、工资制度,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和欠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通报等制度,探索实行项目资本金、工程担保和工程结算等制度,建立清欠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城镇房屋拆迁制度,落实拆迁许可公示与听证、信访投诉举报和目标责任承诺与责任追究等制度,着力规范拆迁程序,确保补偿安置到位,调解拆迁矛盾,控制拆迁规模。最近,又在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正在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有关制度规定,并抓紧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制度,努力提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省国土厅:严格把关,力促科学规范和谐利用土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坚决执行中央下达我省的农用地转用量指标;把好建设用地预审关,2006年仅省级建设项目用地就核减3000多亩;强化用地批后监管,开展开发区清理整顿和存量建设用地专项检查,有效遏制乱占滥用耕地;大力推进土地有形市场建设,对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以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近几年,全省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金逐年增加,2005年全省土地“招拍挂”出让收入720.7亿元,占土地出让金73.5%,比2004年同比增加15.6%和10.5%。去年以来,又推行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制度。目前,随着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实施和一批配套制度的陆续出台,全省工业用地出让市场化运作已全面启动;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制定实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和发放管理工作规程,开展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同时,在征地审批中,征求被征地农民对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在用地报批前实行告知、确认、听证制度,在用地报批后实行公告、登记制度,确保补偿安置到位。 ——省水利厅:投标开放、合同双签、工资防欠,构筑清廉和谐水利工程。健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打破行业垄断,实行开放式投标准入,水利建设招投标市场日益规范;实行省外企业进苏投标免费备案制,实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公示办法,对淮河入海水道、南水北调等125个重点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进行跟踪监督,促进招投标公平、公正;严格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对省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实行施工合同和廉政合同并签的“双合同制”,把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重大物资材料供应单位之间的廉政建设以合同约定,写入招标文件,并加强对合同落实情况的督查和违约惩处力度,确保水利建设工程优质、干净;制定水利系统防止拖欠水利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长效管理办法,在南水北调工程中实施农民工工资银行卡支付试点,明确相关单位的民工工资支付责任,加强劳务关系管理,并通过加强对工资报表和支付办法的管理,推进工资考核和支付体系建设,有效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省工商局:任中审计、限制裁量,塑就市场经济的守护神。对任职满三年的领导干部做到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并把审计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考评和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列入本人的考核(廉政)档案;实施行政处罚案件廉政监督三级回访制度,对所有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由案件承办单位、工商纪检监察部门和地方纪委纠风办分别在案中案后采取多种形式,向当事人了解案件承办人的执法情况,实现对行政处罚行为的全程监督,确保处罚公正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参照执行标准,确立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原则,并根据违法性质和情节、违法金额、危害程度等因素,将各类违法情形划分为若干裁量格次并规定相应的量罚标准,控制自由裁量权幅度,防止执法随意和滥用执法自由裁量权。同时,构建监督网络,在省、市、县三级工商局成立行政督察队,在基层工商所设立兼职纪检监察员,从社会各界聘请监督员,加强了对工商干部执法活动的督查。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管住重点环节,建设群众放心的食品药品工程。清理审批事项,加强对取消事项的后续监管,设立局行政许可受理中心,对18个重点项目审批实行一门受理、分别办理、限时办结、及时告知、全程监督的规范办理;健全稽察执法制度,从立案、调查、审理、执行和考核等环节,规范稽查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健全规划财务垂直监管制度体系,推进会计电算化,建立网上银行监控系统,实行计算机开票管理,出台大额资金使用审批办法,落实固定资产、办案经费等管理制度。最近又作出规定,明确局主要领导不分管人事和财务。有条件的县级局主要领导不分管稽查和财务。同时要开展巡查工作,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的巡查;推进完善行政许可听证、公示等制度,理顺省局委托市局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程序。完善GMP、GSP认证检查制度,加强对GMP、GSP认证过程的监管;理顺本部门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促进药品行政审批、新药审评注册、药品认证检查、药品稽查执法、干部配任用和资金分配使用等工作规范、透明。 ——省质监局:紧抓五大部位,造就质量技术安全的忠诚卫士。推行行政许可集体审议,出台局行政许可审议委员会工作规则,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初审、现场检查(检验)、审查、报批和发证等环节的工作,确保行政许可权正确行使;强化评审推荐监管,制定局行政许可技术审查管理办法,对评审推荐程序、评审推荐专家组人员、评审推荐标准、评审报告起草和报批等作出严格规定,有力规范了评审推荐工作;限制稽查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审理办法,推进行政处罚权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出台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罚没和暂扣物资管理办法,规范罚没和暂扣物资的收缴、管理和处置等工作程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改革和完善基建工程审计制度,在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的基础上,实施纪检监察与审计部门联席会议和基建工程审计等制度措施,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推行质监系统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落实领导干部用权责任,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省行政事务管理局:落实廉政责任、规范从政行为,不断提高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水平。根据现代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特点,制定或修改完善内部审计、工程物资项目采购以及省级机关办公用房改造装修标准等100多项工作制度和内部规范。每年初局领导与各处室各单位负责同志都集中公开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年中进行检查,年末进行测评、考核,反馈意见,针对薄弱环节提出并督促落实整改要求;坚持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每三年进行一次内部财务审计,强化对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两年来已对7位领导同志离任进行了审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坚持实行阳光采购,保证政府采购的“三公一诚”原则得以贯彻。近三年来,累计完成采购预算10.48亿元,合同金额9.35亿元,节约金1.13亿元,节约率为10.78%。对局内部工程及物资采购,制定了具体的采购程序、采购方式、方法和监管措施。在各单位进行工程或物资采购时,局纪检组和监察人员必到现场进行监督。在签署基建工程的每一项工程项目合同时,都必须与局纪检组、监察室签订廉政合同。在工程结帐时,必须由纪检组和财务处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审计单位审核后才能支付工程款项。近年来,进一步将制度建设提升到文化建设层面加以推进,在全局开展以廉政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机关文化建设,努力发挥文化所具有的影响、渗透、陶冶功能,把制度的要求潜移默化地转化为个人内在素质,实现他律带动自律,使制度得以落实并持久深入地发挥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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