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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
发布日期:2007-09-07

  
  转自人民网
  
  胡锦涛同志6月25日在中央党校发表的重要讲话,高扬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伟大旗帜,是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文献。胡锦涛同志在讲话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带领人民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条道路之所以正确,之所以能够引领中国进步,关键在于我们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他强调,“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是我们事业能够经受风险考验、顺利达到目标的最可靠保证。要坚持把一个中心和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决不能动摇”。胡锦涛同志还重申了党的十六大文件提出的两个“毫不动摇”,即“要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互相促进新格局”。胡锦涛同志在讲话中所强调的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同我国实际相结合,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任何时候都决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等三条,是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反复强调、近30年来党的历次代表大会反复申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原理。近几年来,由于新自由主义,尤其是民主社会主义等错误思潮的泛滥,搞乱了一部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对于上述几条基本原理,有的党组织、干部近几年很少讲了,我们的宣传舆论阵地也很少讲了。在这种背景下,胡锦涛同志在“6•25”重要讲话中,向全党、全国人民,特别是我们党的高级干部郑重地重申这三条,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言简意赅地厘清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同民主社会主义的原则区别,是我们抵制、批判民主社会主义、新自由主义等资产阶级思潮的重要思想武器。
  
  民主社会主义或社会民主主义,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在世界范围内,从历史上看,打“民主社会主义”或“社会民主主义”这面旗帜的,大致有两股势力。一股势力是主要以欧洲的社会民主党或社会党为代表的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左翼政党。客观地说,欧洲的(比如德国等国的)社会民主党或社会党在成立时,在某种程度上是代表工人阶级利益的,所以曾接受马克思主义的指导,直到19世纪八九十年代,社会民主党主张的“社会民主主义”同“科学社会主义”都是混用的。但即使在这一阶段,“社会民主主义”同“科学社会主义”之间的分野也相当明显,比如,在取得政权的方式选择及最终目标的确定等方面,均存在深刻分歧。恩格斯逝世后,伯恩施坦对社会民主主义进一步向右改造,并企图用“民主社会主义”这一概念取代科学社会主义、阉割马克思主义,鼓吹什么“民主”既是争取社会主义的手段,又是实现社会主义的形式,主张用“民主改良和经济改良”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以实现社会平等和分配公正。随之,社会民主党或社会党进一步蜕化为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政党。20世纪初,伯恩施坦的行径遭到以列宁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者的彻底揭露和批判,再加上十月革命的胜利,科学社会主义在俄国由理论变为实践,欧洲有些国家的社会民主党为显示其与第三国际的共产党人的“共产主义”信仰和意识形态的区别,逐渐淡出“民主社会主义”,而将“社会民主主义”作为自己的意识形态标志。
  
  二战后,特别是20世纪50年代后,社会主义阵营日益强大,“东风压倒西风”,在资本主义世界,包括在欧洲的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工人运动、社会主义运动风起云涌,迫于工人运动、社会主义运动的压力,同时也为了显示自己的“民主性”,社会民主党又将“社会民主主义”淡出,改打“民主社会主义”的旗帜。然而“旗帜”变了,本质丝毫未变。因为此时的“民主社会主义”中的“民主”,有双重含义:一是不打碎旧的国家机器,主张通过“议会”选举取得执政地位;二是反对“无产阶级专政”,坚持“议会民主”、“多党制”。而“民主”之后的“社会主义”,仍然是不根本触动资本主义私有制,仅仅是“社会平等”和“公正分配”而已!及至20世纪90年代之后,随着苏东剧变,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遭到严重挫折而处于低潮。这时,欧洲有些国家的社会民主党或社会党人,惟恐受“社会主义”之所累,又先后将其意识形态标志由“民主社会主义”改为“社会民主主义”,以显示其同“现实社会主义”划清了界限!
  
  打过“民主社会主义”旗帜的另一股势力,是以戈尔巴乔夫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共产党内的叛徒集团。人们应该不会忘记,戈尔巴乔夫窃取苏共领导权之后,在“改革”的名义下,极力推行所谓“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什么是“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综观戈尔巴乔夫一伙的所作所为,他们的“民主社会主义”,主要有以下四条:其一,放弃、取消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用他们一伙的说法是“苏共不谋求垄断权”,苏共应从执政党转变为议会党,实行多党制。其二,颠覆无产阶级专政。用戈尔巴乔夫一伙的话说,苏联的政治体制是“专制制度”,“全民的法制国家排除任何一个阶级的专政”,主张三权分立,实行议会制。其三,取消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戈尔巴乔夫一伙狂热鼓吹“公开性”、“新思维”及指导思想、意识形态多元化,“反对共产主义、反对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其四,鼓吹、推行私有化,反对社会主义道路。戈尔巴乔夫及其喽罗们,疯狂地向公有制泼脏水,叫嚣“国家所有制是有罪的”,主张国家财产“非国有化”和“私有化”,“尽快把大部分企业从国家包办下解放出来,实行私有化”。在1990年修改“苏联宪法”闹剧的前前后后,戈尔巴乔夫一伙在上述四个方面均做了极为露骨的表演,并最终导致了苏共的下台、苏联的解体。这一切,淋漓尽致地暴露了戈尔巴乔夫一伙的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的叛徒嘴脸,从而也为他们一伙的“民主社会主义”的内涵做了经典注解!
  
  通过前面简要的历史回顾和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由于时、空的差异,上述两股势力信奉、践行的“民主社会主义”的内涵不尽相同,其差别在于,欧洲社会民主党或社会党羞羞答答举过的“民主社会主义”,更准确地说是“社会民主主义”旗帜,实质上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批判过的“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它不主张打碎资产阶级的旧的国家机器,只是在旧的国家机器之内,通过多党制、议会道路、竞选取得执政地位;它不主张消灭产生剥削的根源———生产资料资产阶级私有制,而仅仅主张实行减轻剥削的“公正分配”;其最终目的不是“共产主义”,而是所谓“社会平等”与“分配公正”的理念。可见,社会民主党或社会党人的“社会民主主义”也好,羞羞答答的“民主社会主义”也好,不过是改良的资本主义,是当代资本主义的一种模式。关于这一点,欧洲学术界、理论界也是认同的。2004年秋,笔者访问英国,曾围绕“阶级结构与第三条道路”问题,同英国一些著名大学的著名学者进行过广泛对话,这些学者普遍认为,布莱尔、施罗德等推出的“第三条道路”,是界于欧美现实资本主义的两种模式———美国的新自由主义模式和欧洲大陆的社会民主主义模式之间的一种资本主义模式。顺便提及,自苏东剧变、世界社会主义陷入低潮后,欧洲社会民主党和社会党人为避免被“社会主义”所累,纷纷同“社会主义”划清界限,而我们国内某些鼓吹“民主社会主义”的理论家们,竟然一厢情愿地给人家戴上“社会主义”的帽子,难道就不担心人家说你们是“乱扣帽子”吗?
  
  至于戈尔巴乔夫一伙的“民主社会主义”,虽然从本质上说,是资本主义,但由于他们一伙在“苏维埃社会主义联盟”的背景下推行“民主社会主义”,它同欧洲的社会民主党和社会党推行的“民主社会主义”或“社会民主主义”是有所差异的,其最大的区别在于,它不是要“改良”资本主义,而是要颠覆社会主义、复辟资本主义。如果说,资本主义国家内部的社会民主党或社会党“改良”资本主义还多多少少有一点进步意义的话,那么,戈尔巴乔夫一伙颠覆社会主义、复辟资本主义则完全是一种倒退。也就是说,戈尔巴乔夫一伙的“民主社会主义”,纯粹是历史的反动!
  
  历史是不可能重复的。可有些人不相信这一点。2003年,从海外归来的曹思源先生纠集一伙人,尝试通过所谓“民间修宪”,策动重演1990年戈尔巴乔夫之流的“修宪”闹剧。这伙人错误估计形势,过高估计他们的影响力,甚至在各种场合都对他们颠覆共产党的领导、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图谋不加任何掩饰,很快便引起我们党和人民的高度警觉,其图谋顷刻间“胎死腹中”。此后不到四年,又有人把戈尔巴乔夫一伙的“民主社会主义”当作宝贝,说什么只有它才能救中国!其目的何在?我们不好妄加猜测和评析,只想指出一点,中国人民不会接受“民主社会主义”!这是因为:
  
  首先,戈尔巴乔夫一伙用过的“民主社会主义”,在中国名声太臭。就在十多年前,戈尔巴乔夫打着“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旗帜,颠覆了列宁开创的社会主义江山,导致苏联解体、国家分裂、社会动乱、经济破产,使俄罗斯人民从1990年到2000年,在痛苦的深渊中整整挣扎了十年!这一场灾难虽然是发生在邻邦,但对于中国人民来说,至今同样历历在目!中国人民绝对不会允许有人利用曾经给俄罗斯人民造成巨大灾难的“民主社会主义”这一套把中国人民拖入痛苦的深渊。
  
  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早已深入人心。今天的中国不同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苏联,最大区别在于:当年的苏联、苏联共产党,由于思想理论僵化、官僚主义盛行,自20世纪中叶之后,再未能产生经得起实践、风浪检验和考验的领袖人物,赫鲁晓夫等野心家相继窃党窃国后,颠倒历史,混淆是非,党的思想被搞乱,人民的信仰成荒漠……,这一切,为戈尔巴乔夫一伙推行以颠覆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的“民主社会主义”提供了可乘之机。而我们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具有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践相结合的优良传统,产生了一代又一代经得起实践、风浪检验和考验的领袖人物,形成了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成果。毛泽东同志逝世后,邓小平同志挑起了继往开来的重任。他准确把握世界发展大势,做出了拨乱反正、纠正“左”的指导思想以及实行以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快速发展生产力为目的的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同时,他以其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的敏锐目光,洞察到有人企图利用“改革”把中国引上邪路。于是,在1979年3月即鲜明地提出,在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第一,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第二,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第三,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第四,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他反复告诫全党,离开四项基本原则,就没有根,没有方向。从而,奠定了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始终坚持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以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框架。
  
  历史是一面镜子。回顾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先后在中国、苏联出现的惊心动魄斗争场景及其绝然相反的结局,人们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以“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为基本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中国人民的福祉之所在!近30年的时间证明,尽管由于这一理论创立的时间不长,还需要继续接受实践的检验以不断完善、拓展;尽管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还需要进一步深入,还有许多重大问题需要探索、解决;尽管在这一理论的指引之下,我们的探索曾经出现过一些波折,而且当前仍面临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比如教育改革、医疗卫生改革、住房制度改革,以及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构建等方面尚存在某些需要冷静反思、总结乃至调整的地方,但总的说,瑕不掩瑜,最最重要的是,我们已经闯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作为这条道路的理论概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日益深入人心,得到中国大多数人的认同。现在有些人硬要用曾经给俄罗斯人民造成深重灾难的“民主社会主义”取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无异于是要中国人民“弃琼浆而饮鸩”!中国人民是绝对不会答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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