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拟提请十六届七中全会讨论的文件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 转自《人民日报》 中共中央政治局17日召开会议,研究拟提请十六届七中全会讨论的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稿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稿。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听取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稿在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决定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把这两份文件稿提请十六届七中全会讨论。 会议认为,在这次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和党的十六大代表、新选出的党的十七大代表对文件稿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吸收和反映这些意见和建议,集中各方面智慧,努力起草出顺应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大会报告,制定出适应党的实践发展和理论创新及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需要的党章修正案。 会议认为,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对于鼓舞和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意义。全党同志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要正确认识国内外发展大势,全面把握我国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认真总结党治国理政的实践经验,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推进理论创新和其他各方面的创新,科学制定适应时代要求和人民愿望的行动纲领和大政方针。要坚持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针对现阶段我国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行全面规划,作出战略部署,继续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继续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会议认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的重要主张,规定党内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对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具有根本性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党的十七大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有利于全党更好地学习和遵守党章,更好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科学发展观等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把党的十七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写入党章,努力使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会议要求,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加强团结、齐心协力,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做好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