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人民日报》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中国共产党率领全国人民进行改革开放伟大事业、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重大成果, 是马列主义中国化的具体体现,是党的中心工作转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后,指导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现代化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所做出的历史贡献。 我们可喜地发现,根据全国工商联前段时间刚刚公布的2006年度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结果,在上规模的500家民营企业中有88.8%的企业设立了党组织。去年,中组部还专门表彰了全国100多家民营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市成立的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编制放在市工商联,书记由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兼任,他们作为试点,起步得很早,目前发展势头也很好,为其它地方提供了借鉴。 全国工商联党组这两年来在民营企业中广泛开展了“党旗在我心中”等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家充分认识,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是由我国的政体和国体决定的,在非公有制企业也是同样,任何人都不能加以干涉和阻挠。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作为政治上成熟的民营企业家,应该大力支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同时,民营企业要自觉地为党组织活动提供方便和条件,配合党组织开展好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多种有效的形式,教育员工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积极工作,努力学习文化、学习技术,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同时要加强和员工的沟通,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维护企业的稳定。 同时,全国工商联党组也注意到,从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规模、速度这个坐标进行比较,推动党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建设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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