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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兼顾,让发展红利惠及全体人民
发布日期:2007-09-28

  转自新华日报
  
  十六大以来的这5年,一系列颇具“人情味”、很有“温度”的、温暖百姓人心的话语,经常高频率地出现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报告和讲话中。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加快建立以‘五个兼顾’为重点的利益协调机制,兼顾国家、企业、群众的利益,兼顾发展能力强的群体与发展能力弱的群体的利益,兼顾改革中得益较多群体与得益较少群体的利益,兼顾先富群体和后富群体的利益,兼顾不同行业、不同职业群体的利益。”
  
  ——高度重视落实“三有四保”,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如今,这些温暖的话语已变成江苏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确保每个城乡居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
  
  [核心提示]
  
  ●江苏城乡低保在全国率先实现全覆盖。
  
  ●城镇登记失业率今年上半年创历史新低。
  
  [镜头•就业] 9月14日上午,记者来到南京玄武区北安门社区时,工作人员叶玲正陪着双失业家庭成员周谨从招聘会上回来。周谨当天成功应聘一家事业单位保洁员岗位,月薪800元。叶玲告诉记者,在北安门社区,像周谨这样的“双失”家庭有40余户,是重点援助对象,一旦下岗失业,24小时内给推荐岗位。
  
  [镜头•低保] 8月29日,镇江市长办公会议作出决定: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月28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月160元,新标准从2007年10月起执行;宝应县将全县农村6097户12098人的低保保障金,从去年每人每年840元的标准提高到今年的1100元,7月1日起开始执行。
  
  高度关注困难群众的冷暖安危,高度重视解决民生问题,确保江苏每个城乡居民都“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是省委省政府实施“五个兼顾”的重中之重。
  
  全面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2年,我省城市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后,按照“低标准起步、小范围保障、逐步推进完善”的原则,开始在部分县市探索农村低保。2005年,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城乡低保全覆盖。2007年,又在全国率先建立城乡低保标准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直接挂钩的增长机制。目前,全省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43.85万人,平均保障标准244元/月,按现行汇率计算已达到每人每天1美元的国际公认标准;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09.88万人,平均保障标准128元/月。
  
  就业是民生之本。受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强力拉动,我省就业形势持续向好,但部分困难群体仍存在就业难的问题。为此,全省各地结合实际拓展延伸就业政策,扩大扶持范围,为“双失双下”家庭、“零就业”家庭及失地农民等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援助。2003年以来,我省城镇登记失业率连续4年回落,今年上半年又下降了0.12个百分点,降到3.28%,创历史新低。
  
  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每个困难家庭“有房住”。目前,全省13个省辖市已全部建立廉租房制度。今年底,全省县以上城市都要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省政府列为农村5件实事之一的草危房改造,已画上圆满句号。从2003年到2005年底,全省累计投入草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69亿元,完成草危房改造15.2万户,苏北5市16个经济薄弱县和黄桥、茅山老区贫困农户的住房条件有了较大改善。
  
  确保每个困难家庭子女“从小到大”上得起学
  
  [核心提示]
  
  ●在全国率先实行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
  
  ●在全国最早将助学贷款政策覆盖各类高校学生。
  
  【镜头•贫困大学生轻松入学】 9月15日,徐州籍大一新生吕娜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来到江苏技术师范学院报到。吕娜家在沛县农村,母亲体弱多病,全家生活来源就靠在家务农的父亲。 下转A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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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4600元的学费只有靠到学校办贷款。“开始我以为办理过程很复杂,可是只要我填了三张表就行了,真的挺方便。”吕娜动情地说。
  
  【镜头•贫困初中生免费上学】  9月1日,姜堰市大伦中学初一新生吴梅到校上课了。和别的同学一样,她已不用缴纳学杂费。不同的是,由于她家境贫困,学校还免去她住宿费、伙食费、课本费、作业本讲义费,总共减免1403元。大伦中学共有550名学生,一年免除的学杂费就达13万多元。新学期,学校还为困难学生减免费用11146元。
  
  “确保每个困难家庭的子女都有受义务教育的机会,确保每个考上大学的学生不因贫失学。”这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庄严承诺。
  
  从2005年开始,我省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即免学杂费、课本费,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当年,免除92万名中小学生杂费,为56万名学生提供免费课本,补助经济困难寄宿生8万人。
  
  2006年下学期开始,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杂费,当年免收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706万名学生学杂费8.77亿元。
  
  2007年,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我省在全国率先实行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共免除了774万名中小学生的学杂费,各级财政部门安排18.6亿元予以补助。
  
  我省是全国最早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高校助学贷款的省份,也是最早将助学贷款政策全面覆盖各类高校学生的省份。据省教育厅厅长王斌泰介绍,近年来,我省高校普遍建立起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辅之以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简称“贷、奖、助、勤、补、减”,同时建立“绿色通道”。“七道保障”形成了一个完备的资助体系,确保每一个考上大学的学生不因贫失学。
  
  确保每个困难家庭病患者都能够“及时就医”
  
  [核心提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位居全国第一。
  
  ●在全国率先实现城镇居民医保全覆盖。
  
  [镜头•农民报销医药费]  泗阳县临河镇村民叶宝虎生大病花了11.5万元,按规定报销了4万元医药费,年初只交了10元“参合费”。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到96.54%。今年1月至7月,获得万元以上补偿的159人,获得1-3万元补偿的151人,获得3万元补偿的11人,获得4万元补偿的3人。
  
  [镜头•城镇居民入医保]  6月19日,宿迁市城镇居民医保办法出台。至此,江苏13个省辖市全部出台该制度,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全覆盖。
  
  大力缓解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确保每个困难家庭的病患者得到及时的医疗救助,是近几年来省委省政府关注和改善民生的一大“重头戏”。
  
  江苏在全国率先试点、实施、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后,2003年起又在10个县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200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省财政对全省农民“参合费”的补助不断增加,2005年投入3.4亿,2006年投入7.2亿,2007年达到7.5亿。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口达到4301.37万,人口覆盖率达到95.47%,连续3年位居全国各省之首。全省参合农民大病费用报销“封顶线”普遍提高到3万元,苏南一些县市最高可报销8万元。
  
  城镇职工、农村居民都有了医保“靠山”,城镇非从业居民怎么办?2005年开始,我省在部分城市试点城镇居民医保。今年,省政府把城镇居民医保纳入关系民生的十件实事之一,年内确保80%的城镇居民参保。短短半年时间,城镇居民参加医保人数就从今年初的100多万增加到了400多万。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那些因经济困难缴不起费的低保、重残家庭成员,其参加医保的费用主要由财政买单。省政府还将农民工作为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的重点人群,全省农民工参加工伤、医疗保险人数分别达到256万和24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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