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坦荡荡树正气 堂堂正正扬清风 | |||
发布日期:2008-01-08 | |||
----各地在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严肃组织人事纪律情况综述 按照中央的部署,各省区市和部分副省级城市的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在今年上半年将进行换届。目前,部分省区市正在开展市、县、乡人大、政府和市、县政协换届工作。 这次换届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地方领导班子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中央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省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对换届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经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召开换届工作座谈会,对换届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中央《通知》和换届工作座谈会都强调,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各省区市党委认真贯彻中央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确保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地方各级党委高度重视 ——教育领导干部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 换届工作的风气正不正,直接影响到换届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影响到能否选出一个合格的领导班子,影响到一个地区的发展和稳定。 各省区市通过召开党委常委会、党委常委扩大会、党委全委会或领导干部会议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中央《通知》和换届工作座谈会精神,对换届工作进行深入研究、作出具体安排;强调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换届工作的政策规定,要求领导干部一切从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正确对待组织安排、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 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 北京市委强调,市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中央《通知》和换届工作座谈会精神,准确理解和把握换届工作政策规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支持领导班子配备改革。上海市委要求,要认真分析干部思想动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提出,把做好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作为自治区党委近期的一项主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江苏省委强调,换届选举是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关系到全省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和“两个率先”的大局;换届过程中,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对选举全过程监督,加强对干部思想教育,引导大家把精力集中在做好工作上来。 “不要分散精力、放松工作;不要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不要心胸狭隘、挟嫌诬谄”——吉林省委要求领导干部自觉经受住换届考验,正确对待进退留转,并对领导干部“约法三章”。浙江省委强调,领导干部要以大局为重,以事业为重,真正做到讲党性不讲私情,讲原则不讲关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和推荐干部,积极正确地行使民主权利。 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 山东省委提出,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换届工作全过程,做细、做深、做扎实,同时加强政策教育和纪律教育,把领导干部的精力引导到干事业、促发展上来。福建省委主要领导分别与省直部门主要领导和各设区市党政主要领导谈心,省委组织部领导分别与各设区市市委领导班子成员谈话,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江西、甘肃省委组织省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中央关于换届工作的政策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正确对待组织安排,带头维护换届工作大局。 严明工作纪律 匡正用人风气 ——营造团结和谐、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为严肃换届纪律,山西省提出:严禁利用换届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在推荐考察和选举工作中自己或委托他人以打招呼、搞串联、请客送礼、散发个人简历、打电话和发短信等手段拉票;严禁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造谣诬陷,影响、干扰换届选举工作;严禁打探和传播小道消息,随意猜测和议论各级组织人事安排工作;严禁泄露党委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等机密事项;严禁在换届期间和主要领导职务变动、调整期间突击花钱、突击提干、突击进人;严禁通过手机短信或网络等途径散布谣言、干扰投票和选举;严禁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在选举期间向大会赠送纪念品、代金券、购物卡;严禁在换届推荐、考察和选举期间,组织和参加同学会、同乡会等联谊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妨碍代表行使规定权利,侵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去年9月初,山西省各地市已将“十严禁”转发到最基层党员干部中,有的地县党组织在此基础上又根据当地情况下发了形式不同的文件,让各级党员干部清楚了解这些要求与规定,保证换届考察工作顺利进行…… 坦坦荡荡树正气,堂堂正正扬清风。 换届工作中,各省区市党委都重申要严格遵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地方党委换届工作中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提出的各项要求,坚决执行在党委换届工作中作出的纪律规定,保证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重庆市委强调,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做好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扩大干部工作民主,保障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考察评价干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肃换届工作各项纪律,市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带头营造团结和谐、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广东、贵州、青海省委强调,要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委制订的换届政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严肃换届组织人事纪律;省委常委要带头做好有关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湖北省委明确提出不许串联和变相串联、不许拉票和“拜票”、不许跑风漏气、不许封官许愿、不许违反中央决定的五项纪律要求;凡是违反的,一经查实,不管什么人,都要严肃处理。 河南省委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换届工作9条纪律,并连续3天在省主要新闻媒体上播发和刊登,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天津、陕西、辽宁、湖南、安徽、四川等省市专门就严肃省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期间的组织人事纪律问题,制定印发文件,作出明确规定。 拓宽监督渠道 加大监督力度 ——坚决防止和纠正换届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 在换届工作中,各省区市党委要求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密切配合,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有效预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以及干扰、破坏选举的问题,严肃查处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行为。 本着从严的原则,海南省委对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行为,提出了具体处理措施,规定凡是找各种关系为个人提拔说情、打招呼的,都属于“跑官要官”,一经查实,两年内不能提拔使用,属于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在重要岗位上的必须予以调整。换届期间,凡是为本人提拔使用给领导干部送钱或其它财物的,一律按“买官”对待;领导干部凡是收受被提拔使用对象金钱或其它贵重财物的,一律按“卖官”行为处理;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免去现任职务,并依纪依法从严惩处。对换届期间特别是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取消考察人选或候选人资格,且3年内不得提拔;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造谣、传谣和诬陷,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秩序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云南省委强调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换届期间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换届前突击花钱、突击提干、突击进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违反规定作出的决定一律无效;对妨碍代表行使权利或拉拢代表投票的,拟作为人选的取消提名,再按规定严肃处理;对请客送礼,搞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活动的,在对有关当事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同时,所有经济花销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西藏自治区党委要求全区干部坚决防止和抵制换届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严密防范敌对势力破坏换届工作,及时妥善地处理各种干扰、破坏换届工作的行为。黑龙江省委要求各级组织部门与纪检机关切实发挥好对换届工作的监督作用,对苗头性问题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 河北省组成了3个督查组,对各地执行换届工作纪律情况进行巡回督促检查,还查处了一名正厅级干部在换届期间的拉票问题,并在全国进行了通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成立换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设立了监督组,具体负责执行换届工作政策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制定了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监督工作方案,对加强换届期间的监督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对各市(地)党政正职、自治区直属部门主要负责人廉政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以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同时,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进一步加强“12380”电话举报和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完善了反映换届问题专办制度,对反映问题性质严重、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举报,会同纪检机关进行调查核实;问题属实的,严肃处理。 近日,中央组织部发出《关于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通知》强调,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与纪检机关密切配合,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地方党委换届工作中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要求,对换届期间特别是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已经提拔的,要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封官许愿、突击提拔干部的,要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记录在案,同时依纪依法严惩。绝不能让正派老实的人吃亏,让投机钻营者得逞。 目前,各地正认真落实中央组织部的通知精神,加大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力度,努力为换届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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