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着力让财政“阳光”普惠民生 | ||
发布日期:2008-01-17 | ||
转自新华日报 1月16日,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回顾总结过去一年全省财政工作,表彰2007年度财政收入增长较快贡献较大市县,分析当前财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部署2008年全省财政工作。省委书记梁保华作出批示,代省长罗志军到会讲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克志主持会议。 2007年,我省财政总收入达到5591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237亿元,增长35%。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财政服务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为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梁保华在批示中指出,2007年,全省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围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积极主动从全局谋划财政工作,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工具,积极支持经济发展,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实事,财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财政收入再上新的台阶,财政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新一年里,希望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筹划财政工作,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在支持经济发展方面的调控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大对“三农”、产业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和环境保护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大社会事业、改善民生的投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加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促进统筹协调发展,为推进率先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进程、努力把江苏的明天建设得更美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罗志军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去年全省财政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对做好今年财政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牢固确立发展财政理念,积极谋划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财税政策,推动产业结构调高调优调轻,推动区域共同发展,推动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二是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建立公共财政对改善民生的正常支出机制,把财政支出的重点逐步转移到满足政府履行职能和公共需求上来。省级新增财力要重点用于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社会事业、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三是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维护财政预算的严肃性,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自觉接受监督。四是积极推进财政管理创新,努力提高理财能力。加快财政体制机制创新,努力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公共财政运行机制。五是切实加强财政部门自身建设,提升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勤政廉政的财政工作队伍。 会上,苏州、昆山等20个市、县(市)获得“财政收入新增贡献先进单位”称号,宿迁市、丰县等27个市、县(市)获得“财政收入增收表彰单位”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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