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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日报评论员文章:树立鲜明的价值导向
发布日期:2008-02-25

    经过全省上下的广泛评选,“江苏省道德模范”闪亮登场并受到隆重表彰和省领导的亲切会见。这是我省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全体社会成员树立起鲜明的价值导向,全省人民都要向他们学习。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实践证明,用先进典型普及核心价值,是一个人格化的有效载体,也是我省多年来精神文明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在全省开展评选表彰和学习道德模范活动,就是要树立一批来自基层、来自群众的道德模范,用他们的先进事迹感召群众,在全社会树立起鲜明的价值导向,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开展评选和学习道德模范活动,是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我们所要建设的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既应当是一个经济繁荣发达、人民富裕安康的社会,也应当是一个崇尚真善美、风正气清的社会。这次获得“江苏省道德模范”称号和提名奖的40位同志,是全省各行各业无数道德模范人物的代表,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对社会、对他人、对亲人满腔热情、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和道德风范,他们是引领社会道德风尚的标杆和旗帜。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质,对于继承传统美德,弘扬时代精神,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水平,建设和谐文明的社会,把江苏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都具有重要意义。
    
    学习道德模范贵在自觉,重在行动。要大力宣传道德模范,宣传各行各业的先进典型,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全社会形成讲道德、知荣辱、树正气的浓厚氛围。要从自己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自觉坚持真善美,抵制假丑恶,更好地为社会作贡献,为他人送温暖,为家庭谋幸福。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社会主义道德,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和人格力量为群众作出榜样。要抓住建设社会主义价值体系这个中心环节,广泛开展群众性道德建设活动,制定实施公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计划,促进公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努力培养富有理想、品德高尚、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新时期江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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