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构改革四大“亮点” |
发布日期:2008-03-13 |
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教授--- 国务院机构改革四大“亮点”(会外连线) ■体现了科学发展观 ■探索职能有机统一 ■触及体制内部矛盾 ■严格约束政府组织 转自《人民日报》 作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现状调查与政府改革研究》的首席专家、长期研究政府改革问题的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教授,曾对全国14个省、市、自治区四级近100个政府做过深入调查。他认为,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提出,是社会期待的政府深度改革迈出的第一步,呈现4个新的鲜明特点: 亮点一: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新组建部门的名称,可以看出,科学发展观已不仅仅是一种要求,而是实实在在地变成了组织形态。 亮点二: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方案对一些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整合,实行综合设置,整合完善重要行业管理体制,加强与整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结合职能部门的调整和整合对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进行精简和规范。在新的国务院机构中,作为大部门体制探索而新组建的有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显然,新框架重要的不是机构数量的增减,而是机构职能的重大调整。 亮点三:触及行政管理体制的内部矛盾。这次改革开始通过机构和职能的合理调整和权责的合理配置,对行政管理体制的内部矛盾进行理顺权责关系的触动。 亮点四:用法制严格约束政府组织建设和运行。此次改革,对政府组织建设和运行进行严格法制约束,开始从根本上截断过去由于只有行政命令而缺乏法制约束造成的“膨胀—精简—再膨胀—再精简”的“行政怪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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